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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分享】一文了解跨年出口退税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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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2-29 2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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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实用分享】一文了解跨年出口退税申报注意事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76326&idx=4&sn=f14a8ef0f6ab378bd7c8752dee327cc9&chksm=becfac1889b8250e5024077c2c486ebd3608f1c1f1094461a33074afbb66e42eaa412611afe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8 13:34
二维码:
-
快年底了,申税小微来梳理跨年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申税小微,我是一家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可以进行跨年申报吗?
可以
外贸企业的申报数据可以跨年申报哦,但申报年月需填写为货物出口年度的12月(如202012、202112等),
举个例子
:
如果是2023年12月出口的货物,在2024年1月份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这时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明细数据时,申报年月应该填写为202312(如图所示)。
如果2023年出口的货物数据量较多,需要分多次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在使用“申报年月:202312,批次:001”的申报后,继续申报时需要更换申报批次,顺延为002申报批次,依次类推,同时注意申报批次的编写不能重复。
那我在不同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需要分别进行申报吗?
需要
不同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应分别进行申报,
举个例子
:
如果2023年12月出口一批货物,2024年1月出口一批货物,在2024年1月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这时需要将这两笔业务分开申报,2023年出口的这一笔申报时填写申报年月202312,2024年出口的这一笔业务申报时可填写202401,分别生成两笔申报数据。
如果申报年月填写错误,会提示“非本年申报数据”。
申税小微,我是一家生产企业,在不同年度出口的货物可以合并申报吗?
可以
不同年度出口的货物可以合并申报。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不同,出口退税申报时填写的是所属期,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保持一致,不论是申报2023年出口的还是2024年出口的货物,出口明细中的所属期就按纳税申报期填写,不需要分开申报。
举个例子
:
某生产企业,2023年12月份出口一批货物,2024年1月份出口一批货物,2024年2月份申报退税时,可以在一批数据申报,所属期为202401。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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