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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八)丨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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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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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15: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税务
标题: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八)丨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NTIxMDE3Ng==&mid=2247586062&idx=2&sn=bb075a20a9f1845764cfb73b313a4a3b&chksm=ea3ab6a1dd4d3fb7d5b0a2a1415dd9d5004392f37c64a5d663b39e2328d04b711d89d61f7d5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6 10:28
二维码: -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十八期——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业务概述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后,应自不动产销售完毕之日起30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报告。
业务前提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检查数据填写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

完成提交,受理通过。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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