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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12月19日~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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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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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01: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后,需要修改家庭成员信息,在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操作?
答:如果您要享受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子女教育等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采集或者修改被赡养老人、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的信息的,登录个税APP后,点击【个人中心】—【家庭成员信息】,可以添加或删除家庭成员,也可对原已采集的信息进行修改:点击需要修改的家庭成员,可直接修改,修改后点击下方的保存即可。
二、如果因种种原因忘记及时采集今年此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月份才采集填报,申报12月份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补充享受扣除吗?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因此,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未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选择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三、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第二十四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三)项: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建账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第二条第(三)项: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查账征收管理;难以实行查账征收的,依法严格实行核定征收。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哪里下载?
答: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最新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包。


五、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如何注册登录?
答:(1)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如果是全新安装,在弹出的选择地区界面中,选择确定所属地区后,点击【立即进入】按钮,系统会给出二次确认选择的提示信息,点击【是】即代表所选择的地区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区;
(2)确认地区后,进入【单位管理】界面,可点击界面中的【添加】按钮进入添加单位信息界面中。填写正确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按钮。对系统带出的单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需要输入密码(初始申报密码为用人单位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若单位编号不足6位,则在单位编号末尾补0,如单位编号为“1234”,则初始申报密码为“123400”)进行安全认证;
(3)初始申报密码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缴费人重置新的申报密码。修改新申报密码后,用人单位确认“缴费人类型”,单位的“参保登记信息”是否正确,若确认正确需要勾选“我已确认无误”,勾选后【确定】按钮亮起可点击,点击【确定】后即注册添加成功;
(4)添加成功后,系统回到初始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行登录,进入申报密码校验页面,验证通过则登录客户端成功。

六、用人单位每月申报缴纳社保费的时间有规定吗?
答:优化申报流程后,税务部门生成的应缴费款缴费期限为费款所属期当月1-25日;25日后缴费为逾期缴费。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及附加险种,线上渠道完成人员增减变动后可缴费(当月10日以后);线下缴费渠道整月可征。对于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职业年金,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整月可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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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贵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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