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3
  • Tax100会员 27998
查看: 534|回复: 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0-6-22 10: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文件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1997-07-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外函[1997]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同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1997]41号《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正确执行涉外税收政策,各市要按照总局的要求,搞好1997年涉外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涉外税收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和结果,要纳入当地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中。
  二、各市要于8月底前,将涉外税收执法检查总结报告和《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及《税收执法检查违规文件情况表》报省局涉外处。
  三、各市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对部分市的涉外税收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