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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核定缴费截止日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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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2-25 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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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鄂尔多斯税务
标题: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核定缴费截止日期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g0MTM2MQ==&mid=2247530491&idx=1&sn=5f347447b1a758280b671be05ff31aa6&chksm=97e65f85a091d6933b49565809db63b490954025f46f70fb147cf97a7ae697141fbd6317c3b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2 17:29
二维码:
-
广大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缴费截止日期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定缴费截止日期
12月25日前已进行核定的(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当年税务自主申报缴费的,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业务。12月26日起停止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定及缴费业务。
二、核定缴费业务办理
(一)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员直接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选择缴费档次同时请务必核对准确缴费年度为2023年)进行缴费,无需到各旗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参保人员可先到参保地人社服务大厅线下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人社部门已核定补缴以前年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请在2023年12月25日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需要重新核定后方可继续缴费。在2024年1月1日后缴纳2023年及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上的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内蒙古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蒙速办等渠道,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进行缴费。
四、其他事宜
(一)核定档次变更自主核定的参保人员,在缴费前须对已核定的档次、金额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再确认缴费。核对后如需调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代办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大厅受理窗口办理。
(二)办理新参保或从企业职工转为个人缴费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
五、温馨提示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补缴,补缴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人员需在核定缴费截止日期前到社保受理窗口核定缴费金额后通过前述缴费方式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供稿:社保非税科 编发: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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