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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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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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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3: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赤峰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OTAwNDI4NQ==&mid=2652564771&idx=1&sn=c701797bd1eb4b96964b0b9d5cc0e376&chksm=f0a01831c7d791276bcf8259df5b8f7c5c0714a1603462810606c0d0ee07849985b6d65a356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2 15:56
二维码: -
尊敬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年终决算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23年12月26日24点整停止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届时各政务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厅、银行柜台、自主终端设备以及各类网上缴费渠道将同时停止社会保险费征收,2024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请广大社会保险缴费人做好安排,尽快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报销和社保待遇享受,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手机缴费渠道如下:

方式一:
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我要缴费”

方式二:
微信——“发现”——点击“小程序”——输入“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并搜索——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方式三: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

方式四:
微信识别以下图标直接进入小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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