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06
Tax100会员
3319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20231222 每日一税】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17
|
回复:
0
[每日一税]
【20231222 每日一税】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自然人合伙人仍需纳税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74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74
发消息
2023-12-25 12: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每日一税
标题:
【20231222 每日一税】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自然人合伙人仍需纳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2 07: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gwMzk3MQ==&mid=2649683751&idx=1&sn=6813ec139d132d071e8b167a69fb0a89&chksm=883ec8cbbf4941dd2ce2dbf6fcbe398fe04005ab550674f8bf662fff58a1aab74241df74dea3#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20231222 每日一税】
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自然人合伙人仍需纳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534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12月18日,有同学咨询: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自然人合伙人是否需要纳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关于合伙企业如何纳税,很多老师通过多个平台或文章均有分析,现归纳总结如下:
1.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取得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合伙人都需要纳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的“分”指的是分摊,而非实际分配。即只要合伙企业当年赚取了所得,不管是否实际分配,这部分所得都要分摊到对应合伙人交税。
3.自然人合伙人取得所得适用税率有差异。合伙企业赚取的所得要分为两种类型:生产经营所得VS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其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伙企业的亏损不能由合伙人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不能由合伙人来弥补,只能由合伙企业用以后5个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实务案例】M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2022年从所投A企业退出亏损1000万元,但当年从所投资B企业分回的股息所得是400万元,整体亏损600万元。问M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案例解析:M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自然人,2022年从所投资B企业分回的股息所得是400万元,应单独按照股息所得,由合伙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M合伙企业2022年从所投A企业退出亏损1000万元,不能由合伙人来弥补,只能作为M合伙企业经营损失,必须要用M合伙企业2023年起5个年度的经营所得来弥补。
总结:
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有股息所得,自然人合伙人仍需纳税,亏损由合伙企业以后5个年度的经营所得来弥补。
延伸阅读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的6大弊端
合伙企业取得权益性投资分红未分配也应申报纳税
合伙企业已注销:被税务稽查向合伙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合伙企业这常见13个问题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关注,《每日一税》,为中国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护航!
感觉不错,请点“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安徽
甘肃
山东
福建
全国总工会
海南
北京
吉林
税收刊物
天津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