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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抓紧确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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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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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22: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抓紧确认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602788&idx=1&sn=18a95fe69c8b9df351a8e5b23c9ca02f&chksm=fe28c04fc95f49593dd730a97f9170711d2ee79340547274d6af4ede6e1b5fe13f6682f7ae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0 09:02
二维码: -


注意啦!
注意啦!
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2月开始确认啦
快来看看你有没有新的抵扣项目吧~


操作流程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注册并登录
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就可以进行确认了。

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上一年度无变化,可直接点击【一键带入】,在弹出确认页面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点击【一键确认】。



若弹出提示说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与他人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或超过3000元等的,您需与其他填报人协商确认享受方式后再填报,同时查看以往年度是否有类似重复扣除情形,调整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方式并更正相应年度汇算申报。

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上一年度有变化,可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后提交确认。

情形一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失效

以住房贷款利息为例,点击【一键带入】按钮,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点击【可确认】,点击【删除】。




情形二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

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例,点击【一键带入】按钮,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点击【可确认】,点击【修改】,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情形三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新增

选择【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需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选择扣除年度“2024”,点击确认进行信息填报。




在填报时需注意,
勿出现以下
专项附加扣除易错情形!






同一婴幼儿,父母在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父母重复扣除同一婴幼儿)


问题纠正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2年度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2019-2021年度没有该扣除项目)。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同一子女,父母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父母重复扣除同一子女)


问题纠正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19-2022年度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却按独生子女填报,或同一老人名下的扣除金额总额超过3000元(2019-2022年度为2000元)。(子女重复扣除同一父母)


问题纠正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人每月扣除标准不能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2019-2022年度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合计不超过2000元/月)。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3000元/月的标准扣除(2019-2022年度独生子女的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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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供稿:东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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