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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税语]
IPO案例: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先代缴后分红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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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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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2-21 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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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陇上税语
标题:
IPO案例: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先代缴后分红抵扣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0 07:5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k2ODk2Mg==&mid=2247494915&idx=1&sn=9aec086da89f19bc4f9d5acae58e487e&chksm=ec4924aedb3eadb8c09c48c389459731f62249e09455bac20f61ee8934685d0273b8edf5e969#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IPO上市号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3)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纳税情况。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披露文件,2014年7月7日,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整体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2,115万元,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变更为4,653万元。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公司没有为52名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请发行人:说明前述股改事项所涉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相关主体目前在公司持股及任职情况,前述事项是否存在被采取行政处罚风险及对相关主体任职的影响。
发行人进行股份改制时,以2013年12月31日基准日净资产作价折股,发行人股份改制完成后,股本为4,653.00万股,新增2,538.00万股。
新增注册资本涉及个人所得税507.60万元,发行人已于2016年6月14日代相关股东完成了个税缴纳。
201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一并冲抵公司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涉及的52位自然人股东中,其中32位仍在公司任职,其中持股1%以上的主要股东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股份公司设立时持股数量
2023年6月30日持股数量
2023年6月30日股权比例
1
徐亚飞
董事长
2,136.71
2,086.71
41.25
2
姚鸿斌
董事
270.86
282.16
5.58
3
傅林
董事
187.88
201.57
3.98
4
施玉军
监事会主席
187.88
200.00
3.95
5
安丰永
-
187.88
165.08
3.26
6
董英娟
-
126.28
153.57
3.04
7
范崇海
董事
127.32
137.62
2.72
8
邢绍东
审计部负责人
126.28
137.39
2.72
9
范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4.48
113.30
2.24
10
王海平
核心技术人员
101.20
108.70
2.15
11
黎若鹏
-
160.73
103.35
2.04
12
陈颖
监事
103.29
103.29
2.04
13
赵金亮
董事
50.60
60.60
1.20
合计
3,811.39
3,853.34
76.17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公开平台,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未及时代扣代缴/缴纳股改个人所得税事宜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完成对股改事项所涉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未及时代扣代缴/缴纳股改个人所得税事宜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后续被税务主管机关追溯处罚的风险。上述情形不会对相关主体在发行人的任职资格构成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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