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76
  • Tax100会员 33691
查看: 245|回复: 0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四)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12-21 18: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滨州税务
标题: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E0MjM3MQ==&mid=2648123475&idx=1&sn=ad74c0ac22747385a6fd96cdeae19293&chksm=8886db5fbff15249b9a6aaa0401d5ab0763a0c492ae2a05a11978551e22ccadf516a7f4669a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1 17:50
二维码: -

特别
关注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四)
【问题1】适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以下简称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能否申请享受留抵退税?
答:加计抵减额是根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用于抵减应纳税额的额度,并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留抵税额。符合现行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享受过加计抵减政策,均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问题2】先进制造业企业A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答:43号公告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43号公告中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是指企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业务,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加计一个百分点,按照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
【问题3】企业A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形成了负数怎么申报?
答:43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将调减的加计抵减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3列“本期调减额”中。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问题4】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简易计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在申报加计抵减时的本期发生额中直接扣减,还是通过本期调减额方式调减?
答:43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简易计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属于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直接在进项税额中扣减后再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如相应进项税额已抵扣,又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栏次转出,在抵扣时应按照抵扣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在进项税额转出时,通过“二、加计抵减情况”第3列“本期调减额”调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564_170315580797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