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78
  • Tax100会员 33162
查看: 178|回复: 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12-21 17: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德州税务
标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A4NzM2NQ==&mid=2698245403&idx=1&sn=7781f29f9b46eed706b635e3874e158a&chksm=badc8c718dab05675124774a6060e6e62c080ba83e4dc1abe2e96da7a697d77a67c383406e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0 18:37
二维码: -

最近您收到这类短信了吗?

近日,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梳理出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容易发生重复填报享受,下面一起来看看如何更正吧!
问题情形1
同一子女,父母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

操作指引: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问题情形2
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同一老人名下的扣除金额总额超过3000元(2019-2022年度为2000元)。

操作指引: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问题情形3
同一婴幼儿,父母在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

操作指引: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833_170315161129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