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506
  • Tax100会员 27868
查看: 60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新增和更名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22 1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5469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6〕2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新增和更名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1-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新增和更名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1号

安徽、广东、河南、湖北、辽宁、湖南、黑龙江、四川、云南、吉林、陕西、江西、甘肃、新疆、广西、山西、河北、海南、贵州、内蒙古、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更名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5年起,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上述5家保险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机构名单
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附件1:


附件2: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