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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操作详解
第一步
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
第二步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立即开票”。
第三步
选择“电子发票”,“选择票类”下拉框选择“普通发票”,“特定业务”下拉框选择“农产品收购”,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
第四步
进入发票信息填写页面,填写“购买方信息”与“销售方信息”。
第五步
填写“开票信息”下方相关内容。在填写“项目名称”时,可手动输入农产品名称,系统将通过智能匹配提供商品编码供选择,也可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查找对应的商品编码。项目名称填写完毕,“税率/征收率”一栏将自动显示免税,“税额”一栏将自动显示0,无需手动填写。
第六步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备注信息”、“经办人信息”。
小提示:
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
第七步
点击“发票开具”,系统会提示纳税人使用楚税通APP(以自然人方式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我已知晓,继续开票”,再点击“发票开具”即可成功开具发票。
开票成功后,数电票将自动交付至对方税务数字账户。如需其他交付方式,在开票成功界面选择“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等方式进行交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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