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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12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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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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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12月第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56942&idx=2&sn=a5521b9233f4302fcca7ad370f9d5bfd&chksm=f9964d5bcee1c44d62c7b339de3420bbea159437403f58f4002de8e7fdb53b3537ed3bfc4cd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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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业务?

答: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务注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告”模块申请清算报备,报备完成后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月(季)申报/财务报表年报申报”申报本月(季)度,本年度的财务报表;报备完成半小时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本月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完成上述操作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试点地区)”功能申请注销预检,根据预检结果:①预检存在低风险或未办结事项的,查询具体的预检结果,并对此进行处理。此处也会带出各税费的未申报事项,打开应申报清册页面,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等税种的申报。②若提醒有高风险事项,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处理,一般系统会自动生成风险应对任务,单位需要等待处理。将风险事宜或未办结事项处理后,再次预检。如预检通过,提示“验证通过,可提交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点击“是”,提交申请,等待税务端审批;税务审批通过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税务注销文书查询”模块打印清税文书。



2、单位是居民企业,对外支付不超过5万美元时需要办理对外支付备案吗?若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且支付金额均超过5万美元,该情况只需备案一次还是需要多次备案?

答: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不需要进行对外支付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规定:“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3、单位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单位招用了退役士兵,若要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对退役士兵的退役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退役的士兵,其安置方式、待遇保障等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存在区别,不适用于14号公告。



5、个人是独生子女,2023年采集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现在进行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点击“一键带入”提示“业务处理失败:独生,分摊金额必须等于3000.00”,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后台正在排查原因,建议耐心等待或者单独自行采集。
智能咨询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ite/jiangsu/index.html#/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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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级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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