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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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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2-13 0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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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头税务
标题: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c2MDMzMw==&mid=2247574395&idx=2&sn=6360668b00383e052f2a390da660c15d&chksm=9738d719a04f5e0fc0fdfa6313f0b3ba9909dd0cfe910903976e89ea283a412f01d88b026eb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2 19:01
二维码:
-
稿酬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
如何计算?
Summer Day
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Summer Day
应纳税额的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Summer Day
每次收入的确定
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END
排版编辑:龙湖区局 陈珣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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