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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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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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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19: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威海税务
标题: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zMTI3Nw==&mid=2650441024&idx=4&sn=5f4cd4d31aad49c964825e244f871c9c&chksm=833eb5e2b4493cf4a65a8f4328434b8275dad9630084a80c924b3604e29331eb34b156cdd53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2 16:23
二维码: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重复填报享受更正操作指引
——子女教育
错误情形:
同一子女,父母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

政策要点:

如果发现存在专项附加扣除重复享受填报错误,可通过以下步骤查询、验证并更正。
1、查询相应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服务,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年份选择“20xx”,页面显示个人填报的20xx年度所有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子女教育”,显示个人填报的20xx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信息。
第一步:

第二步:

2、确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并更正相应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作废”或“修改”,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修改本人的扣除比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3、申报或更正相应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表。
修改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后,需申报或更正相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若您以前已完成20XX年度汇算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税首页,点击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二步:选中需要更正的申报年度。

第三步:进入【申报记录详情】模块,点击【更正】,核对完善申报数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汇算申报和缴款。

(2)若您以前未进行过20xx年度汇算,在首页【常用业务】下【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中选择相应年度,直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核对完善申报数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汇算申报和缴款。

注意:在申报或更正申报时,如系统展示以下界面,请选择推荐选项“享受免于年度汇算(推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责编:陶紫伟
编审:赵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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