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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问即答 |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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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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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2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汉中税务
标题: 即问即答 |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九)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zI4NzQwNA==&mid=2247522895&idx=6&sn=388e41240df60c7481f6f9ba15c2c66d&chksm=ec76beccdb0137da2e1ace9eaa71292e5d2fefdb51687d3e08f64c9990cb491083b85b1c5e8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6 11:15
二维码: -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小编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 10万元左右,但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 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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