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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热点|枣庄税务一周税费热点问题解答(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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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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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17: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每周热点|枣庄税务一周税费热点问题解答(第20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8506&idx=2&sn=e465b3bbd742a452c7c449f6fb269087&chksm=85380289b24f8b9f56db5918c4329b492b510b27e07cb5ca02eba62c536d1f469c2d59bf0c7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8 17:45
二维码: -



每周热点
一周税费热点问题解答(第20期)

01
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该如何操作?
答:若2024年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即完成信息确认。
  



02
2024年专业附加扣除确认,如何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答:若需要修改2024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扣除信息,则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03
2024年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应如何操作?
答:若需作废项目,则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若需新增项目,则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04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新变化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05
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确认有时间限制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每年的12月进行确认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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