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4
  • Tax100会员 33684
查看: 178|回复: 0

开始确认!可以退钱了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12-8 17: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德州税务
标题: 开始确认!可以退钱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A4NzM2NQ==&mid=2698245129&idx=2&sn=da1e4dc5635fe7daf0b3a8db727741bc&chksm=badc8d638dab0475b1610c4d40dcd3a0c3ec44fc8de2f222ef91af88a6c076c2f618cd9c5d5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6 17:26
二维码: -
2023年12月已经来到
不要忘了
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醒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来源:大众日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166_170202755187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