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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供应链垫资代采业务的风控,你真的知道怎么做嘛? | 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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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6 0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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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供应链垫资代采业务的风控,你真的知道怎么做嘛? | 供应链金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5 16:4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7250&idx=7&sn=097d1c071c4ff62c618a8f60c6f61b22&chksm=ea9df156ddea7840788a151c01ac2c7e3158773c2266a0dde1a297e103e0a39c5c9e3a27f39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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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代理采购业务(以下简称代采业务)是一种短期增量订单的解决方案。它是一种因买方缺乏足够的采购资金,委托供应链公司(受托方)代替买采购标的物或服务等价款的业务模式。这种业务模式可助力委托方企业走出现金流困难的窘境,接受更多的订单。
垫资代采业务一般涉及3类主体:委托方、受托方(一般是供应链公司)、供货商。在业务交易过程中,三者之间容易发生哪些法律风险,如何提前做好防控,规避此类风险?本文分3点展开介绍一下。
受托方与供货商间的风险
一、指定供货商
1、供货商供货风险
供货商是否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采购标的物的生产,最终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委托方的质量要求存在风险。
规避风险:
①对指定供货商进行法律调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完成订单、是否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等;
②签订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中,需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要求及违约责任,要求供货商对标的物提供担保;
③与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需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量要求。
2、供货商直接向委托方履行供货义务
供货商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间的代理关系,供货商与受托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直接约束委托人与供货商,因此供货商可依据委托人(买方)指示,直接将标的物交付给委托人。
存在风险:
①当委托人直接与供货商进行标的物的交付时,受托人会失去对标的物的控制权,容易产生认定纠纷;
②委托人直接收货时,受托人无法进行标的物的查验,开具验收单据,后续产生质量纠纷,对受托人不利;
③失去标的物的控制权会对受托人的应收账款产生不利影响,增加资金风险。
规避风险:
①代理协议中,约定在委托人未付款之前,标的物所有权由受托方所有,委托人不得要求供货商直接向其供货,受托方对采购合同有独立的权利;
②如果委托方未指定供货商,受托人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尽量避免在采购合同中披露委托人;
③在与委托商的采购合同中,应确保受托人对货权的控制,明确只向受托人或根据受托人指示交货。
二、未指定供货商
代理合同是否能认为是为了履行代采协议。供应链公司(受托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同时接收多个委托方的代理采购订单,不同的委托方存在不同的供货商指定情形。当委托方不指定供货商时,受托方与多个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无法与代理采购订单一一对应,因此与供货商签订的某一具体合同是否能认定为是对该代理采购协议的履行存在争议。当标的物质量、数量发生纠纷时,代理采购方即受托方只能在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再向供货商追责,不能利用“代理”身份免责,由委托方直接向供货商追责了,增加了责任风险。
受托方自身的法律风险
一、存储保管风险
1、供货商仓库存储
受托方并未实际取得标的物的物权,可能存在虚假提单、一物多卖的法律风险。但拟制交易可能存在在诉讼中被认定为不存在实际买卖合同的风险,使受托人可能陷入不利处境。
2、自有仓库存储
受托方在自有仓库或自己选定的仓库存储标的物时,可避免拟制交易的情形,但同时增加了存储的风险,如存储期间的标的物损毁、丢失、不可抗力风险等,增加了存储成本、消防、管理成本等。
以上两种存储方式相比:
①供货商存储可减小受托方在标的物存储方面的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拟制交易、虚假权利凭证、一物二卖等风险;
②受托方自行存储,法律上避免了被认定为不存在实际买卖合同的风险,但是增加了存储的风险;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供应链公司应根据买卖标的物性质及合同具体约定综合权衡后选出最有利的方式。
二、运输风险
指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受托方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不承担标的物运输的责任,则此类风险不需要受托方考虑。如由受托方承担货物运输,可以为货物购买运损险,或者提前约定运损责任的承担。
三、标的物本身的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物均是以受托方名义进行采购的,其所有权在未转移占有前属于受托方所有,当货品本身的价格产生波动时,受托方即供应链公司和委托方之间的供需关系也会受到影响。
在后续的供需关系中,如果市场价格增加,委托方继续履行合同将获利;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委托方继续履行合同将增加成本,利润减少甚至赔本,因此可能会拒绝提货。此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归受托方所有,由此带来的货物价值贬损将由受托方承担。在标的物所对应的市场情况不乐观时,委托方也可能不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方法:受托方首先在选择委托方及标的物时就要进行充分的考察,看需求的标的物的价格变动以及风险发生时是否易于变现、易于流通;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更加严格的违约责任,风险较大的标的物可以增加保证金的比例,除非货物价格波动过大,否则风险可以控制在违约责任范围之内。
受托方与委托方间的法律风险
一、提货逾期风险
如果委托方逾期提货,受托方将增加仓储成本。可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委托方的提货周期,划明逾期提货的责任承担方及逾期提货期间货物发生损毁的责任划分方式。
二、付款逾期风险
委托方下游销售表现不佳,回款周期过长都可能导致付款逾期,导致垫付资金不能按期收回,增加上游供应链公司即受托方的资金压力。
解决方法:在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前,应该对合作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下游主要客户的汇款方式、回款周期,并根据客户的经营周期、还款能力为客户制定合理的业务方案,并设置可行的担保措施。
三、合同违约风险
1、货物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
解决方法:在接收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时,要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货,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在向委托方发货时,应当要求委托方出具验收合格凭证。
如果供应链公司选择由供货商直接发货给委托方或者由委托方凭借权利凭证自行提货,应当提前在合同中约定验收责任承担方。
2、委托方无故不履行合同
代理采购业务实质上是供应链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而进行的,但从外在来看,会被认定为是供应链公司进行的自营采购。因此,存在着客户拒绝提货时债权无法转嫁的风险。
解决方法:用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的方式减小风险。
小 结
法律不能规避所有的风险,也不是促进合作的根本动力,但能够在各方发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与陷入风险造成的损失相比,提前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法律调查及制定专业合理的风险规避措施,是以小谋大,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来源:扑克风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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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提纲】
第一讲、融资性贸易风险规避、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
(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杨老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曾供职于头部金融机构,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兼具法律及金融复合背景,在产业金融领域有着十余年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在产业金融各类业务的风险识别、业务展业、风险把控、机制平衡方面有非常专业的经验和视角。
一、融资性贸易要点问题解析
1、政策管控沿革:加强管理-加大管控-禁止-零容忍
2、融资性贸易定义
3、融资性贸易模式:买卖型与增信型
4、循环贸易
5、托盘贸易
6、委托采购
7、保理增信
8、票据增信
9、质押监管增信
10、保兑仓增信
11、司法对于融资性贸易的认定
12、融资性贸易的实际法律关系
13、融资性贸易行为的效力
14、融资性贸易的刑事风险
二、融资性贸易与供应链金融的区别
1、供应链金融概念
2、区别一:政策态度区别
3、区别二:交易背景是否真实
4、区别三:资金是否确保流向实体经济
5、区别四:是否存在国有资产额外损失风险
6、区别五:是否存在刑事风险
三、转型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和要点
1、供应链金融的价值与必要性
2、分类:债权供应链金融、物权供应链金融、股权供应链金融
3、债权供应链金融代表产品:保理
4、保理概念
5、保理类型:明保理与暗保理
6、保理类型:有追索保理与无追索保理
7、保理类型: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
8、票据保理
9、债权电子凭证
10、债权电子凭证与供应链票据的区别
11、订单(预付款)融资
12、商票
13、供应链ABS
14、物权供应链金融代表产品:融资租赁
15、融资租赁概念
16、EPC+融资租赁
17、租赁物件
18、股权供应链金融代表产品:资本金融资产品
19、联合体融建
20、小股大债模式
21、明股实债模式
22、股权代持模式
23、资本金融资业务的风险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煤炭大宗和农产品行业的供应链场景分析及金融组合产品全景模式设计运用案例
(时间:12月9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张老师,在交易银行、贸易融资、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工作经验、创新实践、深入研究。
一、煤炭行业场景分析及应收、存货、预付类组合运用案例解析
1、煤炭的种类以及国内外货源市场分析
2、坑口价、出厂价、车板价、平仓价以及煤炭价格指数的介绍
3、煤炭产业链结构图谱分析
4、长协煤和市场煤、煤炭的运输方式以及成本构成收益分析
5、仓单和提单、现货和期货介绍
6、套期保值对供应链风险管理的作用分析
7、煤炭应收账款融资案例
8、煤炭存货融资案例
9、煤炭预付款融资案例
10、煤炭托盘和代采融资的模式区别
11、某供应链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煤炭供应链金融案例
12、煤炭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市场分析
二、农产品行业供应链金融全景案例分析
1、农产品产业链结构图谱及市场需求分析(以蛋类、肉类、饲料和粮食产品为例)
2、某资金方在鸡蛋、冻肉品类的代采托盘供应链案例分析
3、商超、电商和团餐等下游市场交易分析及供应链金融参与模式
4、农产品的冷链运输及周转率、收益分析
5、订单融资、保理融资、信用证、福费廷、保险、供应链在农产品国内外贸易的运用案例
6、不同资金机构在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的投放现状和模式分析
三、学员互动
以见铁路大票融资的某煤炭企业为例,请解答交易流程设计和风险控制手段。
【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2月9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第三讲、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等产业贸易链供应链金融的意义、数智化创新实践、合规动态风控、赋能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和数字金融路径及案例
(时间:12月10日上午9:00-12:00 )
·主讲嘉宾:张老师,上海煤炭交易所总裁,上海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EDI Center 副总经理,NEC-ITM 执行董事。上海市长宁区政协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常委,民建上海市委经济专委会副主任,上海民建科创工委委员。在金融政策和产业金融领域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视角,善于通过大数据分析来论证其观点。参与了多家内/外资银行、地方政府或城投公司的供应链金融和金融科技平台及金融产品的设计、研发。擅长将物联网、区块链、产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相结合,通过科技赋能金融产业链,有效促进了我国的产融结合和生态圈发展。
一、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等产业贸易链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一)GDP、宏观经济指标、结构性货币政策及工具、大宗商品及产业数据分析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结构性失衡
(三)传统金融机构对接产业金融的瓶颈及破局点
(四)企业旺盛融资需求、金融市场无法满足的破局点
(五)地方国资在土地财政之后的企业转型、产业招商之困及破局点
(六)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和产业金融创新力度
(七)产业金融3.0已来(传统金融—>产业链金融—>产融生态圈)
(九)地方国资、金融机构、产业方调整商业思维和战略布局的模式
(十)融资性贸易如何转型
二、地方国资和金融机构参与大宗商品等产业贸易链供应链金融的数智化创新实践
(一)供应链金融的新视角和新玩法
1.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和创新价值
2.适合做供应链金融的产业领域
3.供应链金融的阶段特征与发展趋势
4.如何做好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
(二)数智化的“平台+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大宗能源行业运用与案例解析
1.贷前尽调与风险评估(评级、评分、流水、财报、额度、账期)
2.贸易环节的合规管理(真实性、完整性)
3.全程物流跟踪与现场监管(线上、线下、存证)
4.平台化的在线资产管理和动态风控模型(贷前、贷中、贷后)
5.BI商业智能与大数据成果应用
6.电子合同、存证、出证、公证实槌应用
7.数字化资产管理的系统逻辑与数据安全
8.背后运用了哪些黑科技、成本效益评估
(三)各机构面临的机遇、实践案例及趋势探讨
1.地方政府及国资、金控、供应链平台、保理
2.金融机构:银行 信托 券商 保理 私募股权 小贷
3.其他类机构
(四)机构间合作要点
三、数智化供应链金融平台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和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一)赋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扩表实现路径探讨
(二)赋能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转型实现路径探讨
(三)上海《推动区块链、大模型技术赋能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平台+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探讨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以铝产业链交易、巴西进口原糖交易、可信数字仓单的3个案例展开分析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实务要点
(时间:12月10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王老师,曾在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作,具有领导管理才能和业务管理经验,具备贸易融资、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是国内该行业领域著名的资深行业专家。
一、铝产业链交易的实际案例分析
(一)案例基本背景情况说明
(二)引入供应链管理的职能和作用
(三)产融结合——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的合作效应分析
二、巴西进口原糖交易的实际案例分析
(一)案例基本背景情况说明
(二)国际贸易供应链的运作方式分析
(三)国际贸易供应链中关前贸易的运作风险分析
(四)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的作用和操作风险规避
(五)国内贸易供应链运营中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分析
三、重塑信用,全面建设可信数字仓单的实际案例介绍
(一)大宗商品电子仓单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核心需求分析
(二)大宗商品电子仓单生态体系建设的着重点
(三)大宗商品电子仓单建设的业务价值
(四)大宗商品电子仓单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
(五)大宗商品电子仓单建设的行业赋能案例介绍
(六)大宗商品电子仓单建设的领军企业介绍
四、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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