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84
Tax100会员
3253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上海
›
【关注】一文了解离退休返聘人员收入申报注意点→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58
|
回复:
0
【关注】一文了解离退休返聘人员收入申报注意点→
[复制链接]
上海政策君
上海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25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积分
34259
发消息
2023-12-1 2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松江税务
标题:
【关注】一文了解离退休返聘人员收入申报注意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E4ODEzMA==&mid=2650921264&idx=3&sn=1dd2d129f735e5347d94815b0e24d853&chksm=8535d43db2425d2b1545af59dcca9dc100afef54111394ad64a10a2c5e4ebea2c0ff289852d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9 16:38
二维码:
-
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新增了退休返聘人员,请问对这块收入申报有哪些注意点吗?
您好,申税小微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为您梳理招用退休返聘人员注意点,一起来了解下吧~
1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
发放给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怎么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4
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原则上,退休返聘人员获得的劳务报酬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应该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
5
如果“劳务报酬”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也可以使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数电票代开】,详细操作步骤看这篇:
【实用】数电票功能上新,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代开数电票”这样做→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出品
|
松江税务
来源
|
上海税务
欢迎您使用智能服务
(1)智能语音咨询:拨打021-12366
(2)智能咨询一:关注“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办税-咨询互动”
(3)智能咨询二:关注“松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学习咨询-咨询互动”
松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您身边的移动税务专家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税收刊物
山东
天津
北京
吉林
甘肃
安徽
天津
总局涉税政策
重庆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