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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六)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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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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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03: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阿克苏税务
标题: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六)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IxMzgzNg==&mid=2247529004&idx=3&sn=2895eb154725d64c9a85fc07755b188e&chksm=ebc3ec0fdcb46519a9b2dd9e179f1bf520665249341aaa4274824265779cddaa51972a342d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8 11:05
二维码: -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十六期——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
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业务概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申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业务前提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填写申请表。

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确认”。


完成提交,审核通过。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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