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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宣传(第二期)——离境退税商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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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05: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宣传(第二期)——离境退税商店相关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60054&idx=1&sn=aa4f169f79bfb7983b5e72c100f306e5&chksm=80a17240b7d6fb56687d42893903e624ff8c778ee565faec23b7f3b7743355363ec9dd2b1ed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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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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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宣传(第二期)
离境退税商店相关政策



01
什么是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是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


02
成为退税商店应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省税务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三)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四)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五)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03
备案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表.doc
(2)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书面证明;
(3)企业同意做到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的书面同意书。


04
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该如何处理?
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退税商店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由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05
如何识别退税商店?
省税务局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06
我省的退税商店有哪些?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我省共有30家离境退税商店,详见下附表。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附表
安徽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商店清单
(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1日)




来源: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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