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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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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1-28 0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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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河北税务
标题:
数电票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I4OTI4OQ==&mid=2718493335&idx=2&sn=5f4be25b3b7c90e708dd1e945d0e6c4e&chksm=81764971b601c0679a22f9be43d9d92fc596a045307eb9bbbab133cde5bb888f4f12f760fc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7 16:24
二维码:
-
数电票热点问答
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问题一
开具数电票时,银行信息是必须展示的吗?
如果需要体现银行信息,备注中展示,没有强制要求。
问题二
可以查到税控盘开的发票吗?在哪查询接收的发票?
可以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问题三
数电票已经抵扣了,可以部分冲红吗,怎么选择冲红?
可以
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
销售折让,选择需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ND
编辑:天津河北税务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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