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查清理“假合资”企业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0]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查清理“假合资”企业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0]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了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年间,国家在吸引利用外资方面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实践证明,这些政策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弥补发展资金的不足,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带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已成为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但是,近几年,一些企业为利益所趋,采取各种手段钻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空子,搞"假合资",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这种做法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影响了财政收入。
随着中美贸易谈判的成功,中国距WTO越来越近,将有更多的外商来河北投资办企业,这就要求我们为即将到来的投资热潮创造良好的环境。而这种钻税收优惠政策空子搞"假合资"势必会损害我省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影响我省改革开放的进程。
据此,经报省政府同意,省局决定,今年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时要对"假合资"企业进行调查清理。为搞好这次调查清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调查清理范围凡在河北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应在中国境内缴纳各种地方税收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为这次调查清理的范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严格依法认真进行调查清理。
二、调查清理方法步骤
(一)搞好协调,联合行动。与外经贸、工商、外汇管理、国税等部门协调配合,结合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一并进行。
(二)摸清底数,核准真假。按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其外商投资额、资金到位情况等逐户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对于拿不准的,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商讨解决。
(三)认真调查研究,把握政策界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弄清企业的真实情况后,由参加联合年检的部门共同研究,把情况梳理汇总,由地税机关向当地政府汇报,搞好清理。清理中要本着有利于依法治税,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发展河北外向型经济的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符合"三资"企业条件的企业,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其发展;对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但确实没有外资注入的"假合资"企业,建议由工商部门注销其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暂时不能注销的,要按照内资企业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发生什么纳税义务,就征收那种税,特别是注意对原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的税种和其他部门代征的地方税收,要按内资企业税收管理权限,由外税分局依法将税款征收入库;对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从注销的次月及时移交内税征收管理机构管理;对虽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但外国投资者已投入部分资本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要限期整改,由中方企业代表负责催促外方履行合同,尽快将资金注入到位,在外方资金未完全到位之前,不予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调查清理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调查清理过程中,要以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法律法规为调查清理标准。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法行事,切实搞好调查清理工作。
(二)调查清理中要讲究方法。既要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进行调查,又要采取稳妥的方式进行,不搞大轰大嗡,不要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取得理解,促其依法经营。
(三)要严格按政策办事。这次清假的总原则是:依法清理,依法征税,通过清理防止偷、逃、骗税,最终把应收的税收上来,以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指示精神,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依法治税秩序。
四、加强对调查清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这次调查清理"假合资"企业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与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搞好协调、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从而圆满完成这项工作,达到优化涉外企业治税环境的目的,为促进我省经济腾飞做贡献。清理情况,要及时向省局反馈,清理结束,写出文字报告报省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