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014
Tax100会员
3330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不得使用劳务派遣!财政部明确!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66
|
回复:
0
[税来税往]
不得使用劳务派遣!财政部明确!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吗?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在线
积分
36384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84
发消息
2023-11-27 12: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点击下方,免费预约直播课
财政部发文,明确要求政府购买中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0
1
财政部发文!
政府购买严禁劳务派遣!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
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也就是说在政府采购中,
财政部已明确规定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劳务派遣,尤其在大型的企业、国企、事业单位里,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已经司空见惯。关于我国现在已有的劳务派遣具体人数,网上的信息有的是6000万,有的是3700万,但大家可以从模棱两可的数据中看出,占比绝对不在少数。
财政部此举,
是否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要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
有的网友反应:
以后可能就都是外包了
。
劳务派遣是不是要退出历史舞台,小编并不敢断言,只是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劳务派遣出事被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因此,小编就借今天这个话题,好好跟大家说一说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以及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02
什么是劳务派遣?
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
劳务派遣?
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有哪些注意事项?
03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财税处理有什么不同?
来源:本文由税来税往整理发布,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福建
黑龙江
山西
广东
上海
热点答疑
内蒙古
河南
人社政策
四川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