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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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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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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1: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603250&idx=2&sn=152e8159789c48b8e66dbf654df5fbbb&chksm=fd13ddfdca6454eb423ea20036e450919d749cddb34c5d61da5b37be8f3b30540cbcc462f43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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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出台《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1号),为转制后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献上暖心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小文:现在剧院越来越“火”了,年轻人也开始走进剧院了。为了增加经营自主性,更好适应市场需要,我们剧院也想进行改制。我们属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对象吗?

深小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小文:按您的解释,我们剧院属于整体转制的事业单位。我们担心转为企业后,会面临很重的税收负担。

深小税:恰恰相反,对于符合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转型期”。您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



  • 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 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 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体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

  • 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 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小文:太好了,我们完全符合政策!

深小税:需要注意的是,您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确认是否已经做好认定工作。

1.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

2.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3.已认定发布的转制文化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果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可持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函,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如果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依照本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认定。

小文:我们也在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之中。

深小税:那接下来就让我为您介绍一下,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小文:优惠力度很“给力”呀!那么,我们怎样享受税收优惠呢?

深小税: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应按有关税收优惠事项管理规定办理优惠手续,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将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对已转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在本公告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

小文:听起来很让人心动呀!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享受呢?可以适用多久呢?

深小税:按照本公告规定,“转制注册之日”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公告第一条第(一)、(二)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盐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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