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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本周热点 |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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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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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8: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12366本周热点 |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9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626782&idx=1&sn=24cdce465b304cbd38f0552544ebf990&chksm=f95f39bcce28b0aa4d3dd59b617b212b74d00f07c738854045fd68852be02217d748fd7e66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2 18:05
二维码: -



12366本周热点

01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当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2
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申报表“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栏的数据不对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需凭残联部门出具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向所在地税务部门咨询,如属于税务申报系统问题,由税务部门处理解决,如属于残联部门核定残疾人数据的问题,请联系所在地的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03
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前必须申报年审吗?
答:是的,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含享受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需要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具体年审时间请咨询所在地的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在8-11月内直接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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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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