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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小税早知道 |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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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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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7: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汉中税务
标题: 诸葛小税早知道 |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zI4NzQwNA==&mid=2247522352&idx=4&sn=a1fe8a76ca316f8004c7bfe1dbc937be&chksm=ec76bcb3db0135a506e20071909a60581fe37236ea1e252cff0497ef814fda91d86fc8922fe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2 17:16
二维码: -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以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并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而确认的价格。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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