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7
  • Tax100会员 27964
查看: 54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1〕8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21 11: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5335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1〕83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1〕8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1-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836号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深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在2001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北京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从2001年度起,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1998〕190号)的规定执行。
四、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附件: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 支 机 构 名 称 所在地
1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
2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
3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
4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
5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
6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
7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州
8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