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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税之声第一百四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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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03: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一百四十三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82081&idx=4&sn=d02a3c2822ffe508d574f4f35afaab9a&chksm=813addd4b64d54c2e192ab70de0b806b039452d0b544e1de905a29275d80fcec2821c39e75a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2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实务辅导
内容概述: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支出,其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也一直备受纳税人关注。哪些凭证可以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凭证?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改签费、退票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小编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哪些凭证可以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凭证?证可以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
  ·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2.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应当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抵扣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抵扣凭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抵扣凭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抵扣凭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邀请大学专家开展职工培训,并为其支付往返机票,能否按照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5.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进行抵扣?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而是购进“其他现代服务”。
  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如果取得了“其他现代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入进项税额,再按规定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6.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可以。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7.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符合条件的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同时,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第10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电局指南
内容概述:
问:电子税务局上数电发票开具免税发票,选不了免税如何处理?
答:您好,请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在开票界面“项目名称”处智能匹配栏下方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操作,或者提前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提前维护,保存成功后开具发票时自行选择即可。
进入该界面后正常录入选择项目名称编码等,在“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模块选择“是”,后方“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类型”“税率/征收率”处即可选择“免税”,按实际情况选择后【保存并带入】即可带入免税信息。






图解税收
内容概述: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您好,我今年大学毕业想要经营一家书店,请问我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大学毕业生属于重点群体创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听着真不错!那我该如何办理才能享受优惠呢?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享受:
1.申领《就业创业证》
在校期间
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
离校后
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2.资格认定
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 向创业地县以上 (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核实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申报纳税
在申报纳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留存《就业创业证》备查。
温馨提示
享受上述自主创业税费优惠政策的重点群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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