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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in攻略丨单位社保费网上申报清缴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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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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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17: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社保缴费in攻略丨单位社保费网上申报清缴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98456&idx=1&sn=9ee211b71511143936f5723fcc866505&chksm=fe28d353c95f5a450b166b0d31e54debd29430742067978007b7ee1452786dece50faa7f152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8 09:00
二维码: -

单位社保费网上申报清缴
操作指引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



求助!社保费网上申报清缴咋操作?
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操作啦!
往下看,操作指引get√
01
社会保险费申报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

2.申报社会保险费
a.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申报】,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如果本月未进行申报,申报次数显示为0;

b. 点击【申报预览】,系统展示当月待申报数据在“本次申报信息”列表中;

c. 点击【预览明细】,弹出“待申报信息”窗口,查看本次申报人员的明细信息;
?点击【导出】可将待申报信息导出本地;


d. 确认本次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是】,系统校验【本次申报信息】的待申报人员信息;

e. 如果申报人员中有超龄人员,系统会弹出超龄人员的提示窗口:点击【下载超龄人员名单】将超龄人员信息下载到本地;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本次申报人员信息;点击【取消】则不提交本次申报人员信息,关闭提示窗口;
★注:如果本次申报不包含有超龄人员,则不会弹出超龄人员的提示窗口。

f. 提交本次申报后,系统弹出“本次申报成功”窗口,显示单位信息、应缴费金额和签约的银行账号信息;

g. 点击【立即扣款】弹出“扣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窗口。
常见问题:

当期是否可多次申报社保费?
可以。用人单位当月若已经申报,再进行增员操作,可对新增人员申报社保费。
02
清缴社保费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清缴社保费欠费。操作人员可根据费款所属期查询社保费欠费信息,查看申报汇总信息,并进行缴款操作。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 点击菜单【清缴社保费】功能,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系统自动查询单位当前费款所属期的社保费欠费信息(本月无欠费则显示暂无数据);

b. 选择需要清缴的社保费欠费信息,点击【缴款】弹出“缴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有效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显示在“缴款”窗口)

?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弹出“三方协议缴款”窗口,确认扣款的银行账号和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扣款】按钮,系统根据签约银行账号自行扣款;

?点击【银联缴款】转到“银联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按钮,系统根据银联账号信息进行扣款;

?点击【聚合支付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建行的龙支付【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或者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点击【微信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点击【支付宝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03
税收完税证明
(社保文书式)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支持以费款所属期进行汇总打印。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以前的,使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以前)】模块打印。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及以后的,使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及以后)】模块打印。

操作步骤
1.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以前)
a.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以前)】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b.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c.点击【税票开具】,跳转到开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2.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及以后)
a.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2021年及以后)】,进入功能页面,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b.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c.点击【税票开具】,跳转到开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04
税收完税证明
(社保表格式)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查询条件包括费款所属期、缴款日期、托收单编码。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以前的,使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以前)】模块打印。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及以后的,使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及以后)】模块打印。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及以前)】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1.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以前)
a.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以前)】,进入功能页面,选择费款所属期;


b.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c.点击【打印】,跳转到税收完税证明页面,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2.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及以后)
a.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2021年及以后)】,进入功能页面,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b.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c.点击【打印】,跳转到税收完税证明页面,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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