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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高交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什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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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1-17 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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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走进高交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什么税收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602871&idx=1&sn=ed7d0bcf29ca4a237c22b50b0b557361&chksm=fd13db78ca64526ea2955cc154bdb0340d7c0850da2520571373a9bff714016c00eb23535c6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5 19:31
二维码: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申请途径】
居民企业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认定有效期】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认定条件】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优惠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这项优惠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二)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年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优惠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企业案例
H企业是一家生物药品制造企业,企业研究开发的20多个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22年,该企业研究开发的多个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可计算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达4500万元,加计扣除比率为100%,此项优惠政策大大增加了该企业的现金流,提升了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的动力。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盐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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