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24
Tax100会员
3318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 劳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93
|
回复:
0
[劳动法库]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 劳动法库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74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74
发消息
2023-11-17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劳动法库
标题: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 劳动法库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4 11:4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TU5OQ==&mid=2650819442&idx=3&sn=b854fad65845b83244b52cd46367b1b0&chksm=80d5b752b7a23e444748240f0e8547972d1298a1d169377b103e196f0a98c9f475a244ae68c7#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7〕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与生活费用发生变化,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既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职责所在,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现就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二、主要内容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伤残津贴调整可以采取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对伤残程度高、伤残津贴低于平均水平的工伤职工予以适当倾斜。(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1)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的合理保障。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的办法
。(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2)
(三)生活护理费的调整。
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相关规定进行计发,
按照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
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省(区、市)可参考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科学确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
(五)其他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发标准计发。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康复和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目录、标准据实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区、市)综合
考虑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伤病类别、年龄等因素
制定标准,注重引导和促进工伤职工稳定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
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关系广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从2018年开始,要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待遇调整和确定工作,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机结合、紧密配合、同步推进,防止出现衔接问题和政策冲突。
(二)统筹兼顾,加强管理。
要统筹考虑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的多种因素,详细论证,周密测算,选好参数和系数,确定科学、合理的调整额,建立科学、有效的调整机制。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指导意见制定调整方案,报经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加强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统筹做好工伤保险其他待遇的调整、确定和计发,进一步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规发放和支付,防止跑冒滴漏、恶意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三)正确引导,确保稳定。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直接涉及民生,关乎公平与效率。要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争取社会对待遇调整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调整方案的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待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待遇调整情况请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公式
2.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公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调整公式
Z1=S×(G×a+X×b)±C
a+b=1,a>b,C≥0。
其中:Z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调整额。
S——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
G——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X——上年度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a——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权重系数。
b——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重系数。
C——省(区、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综合调节额。
当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G=0;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负时,X=0。
附件2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公式
Z2=F×(G×a+X×b)±C
a+b=1,a<b,C≥0。
其中:Z2——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调整额。
F——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
G——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X——上年度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a——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权重系数。
b——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重系数。
C——省(区、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综合调节额。
当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G=0;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负时,X=0。
▼点击下方卡片 一键关注劳动法库
▼更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12.29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劳动法库
2022-12-07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修订)| 劳动法库
2022-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劳动法库
2022-12-08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广西
天津
湖北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