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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审财税] 严查作废发票!税务局刚明确!即日起,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比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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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5: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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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严查作废发票!税务局刚明确!即日起,发票必须这样作废,否则罚款比税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6 07:3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63594&idx=1&sn=8ffca0490809c768c4232531ef8be594&chksm=bdca32158abdbb03313ab78dabddccfbd89bdb4b1a08b8c2d3672e2f3e951f5601411c0bbb8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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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因作废了两张发票引起了税务机关长达10个月的稽查:

最终定性:对该公司开具的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违规作废行为,造成的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不仅需要补缴增值税、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罚款及滞纳金。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发票?什么情况不能作废?发票作废有哪些红线不能碰?违规作废发票有啥后果?今天一起学习一下吧!
注意了!发票作废风险巨大!
很多企业一到月底,发现进项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认为反正税务是以票控税,作废发票降低销项似乎是最明显的节税方式。
殊不知,现金税四期+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大数据,只要你敢违规作废,税局就敢查你!
违规作废票风险巨大,严重的可能会移送司法机关!
(1)补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
(3)罚款
(4)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警惕!发票作废
这4个风险点赶紧自查

1.免征额附近大量作废发票
现最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
已有公司因在临界点作废发票被税局稽查:

2.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为了享受小规模优惠,人为的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以后再这样操作,小心被税局秋后算账!
3.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
一般情况下,企业作废发票情况是比较少的。如果突然在某个月大额或大量作废发票,税务很可能怀疑企业有可能隐瞒收入、恶意调整销售税少交税款的可能性!
4.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
税务都是大数据比对!千万别把开发票、作废发票当儿戏!
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这些都是比对的重点。
同一笔业务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发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不用想就知道你有问题~
什么情况下发票可以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哪些发票不能作废?
要注意,不是所有发票都可以作废!有这样几张特殊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最后奉劝大家,作废发票一定要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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