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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办税一册通 | 个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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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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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5: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新手办税一册通 | 个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216917&idx=5&sn=62496b112cf5f23f9cec6d7c51fd7ada&chksm=88197f72bf6ef664c23654598e1b17153790360bd6394535d82f52322d447320b88b1c27d5a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9 08:02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当您在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管局窗口完成新办市场主体登记后,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前,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新办开户和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申请套餐业务。上述事项完成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同步您的信息到系统中,以便您后续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以下为您列举了
新办个体工商户常见业务
办理流程及普惠性优惠政策
供您参考学习


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前,请您先完成电子税务局新办开户。需要注意的是,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未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先完成自然人注册。

▲自然人注册操作




新办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新办开户后,通过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申请套餐,一次性完成两证整合登记信息确认、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登记、发票供票资格核定等业务。

▲新办开户和综合申请套餐操作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者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通过“账户中心”增加自然人为本单位的办税人员,也可对自然人申请为本单位的办税人员进行权限审核。

▲办税人员授权操作




在办理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申请套餐后,建账个体工商户按月或季度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申报后您需按时缴纳税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达起征点)采取划卡缴税的申报形式,您需要在月度或季度申报期结束前在缴税账户存足应纳税款,扣款成功即视为已申报。
提醒:个体工商户无特殊情况下按季度申报,若改变选择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常见税(费)种类型及纳税期限如下:

(应申报的税(费)种信息及纳税期限以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应申报税费和纳税期限路径:

通过“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查询应申报税费和纳税期限。




自2023年4月27日以后成立并核定票种的新办纳税人,按规定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无需再领取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进行发票归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和打印等业务。

数电票常用操作:


▲开票信息维护

▲红字发票开具

▲蓝字发票开具

▲发票查询统计
您日常可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上线】专区或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数电专区】了解更多数电票相关内容。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上线】专区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数电专区】
您还可以观看我省定期举办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掌握更多操作。





建账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费)种认定信息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足不出户、网上办税”是您办税的首选,推荐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现将常用税费申报路径告知如下: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通过“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下载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申报指引(WEB端)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涵盖申报、发票、申请、查询等业务功能。我们列举了部分常用业务的操作流程供您参考学习。

1、一般纳税人登记
若您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手续。

▲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

2、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申请及调整定额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将根据您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您的月经营额,并以此确定您每月应缴纳的定额税。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认为定额不符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定额调整。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
及调整定额操作

3、停(复)业登记
如您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需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同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结存发票。停业期间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

▲停(复)业登记操作流程

4、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变更
当您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化,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变更手续。

▲财务负责人或办税
人员变更操作流程

5、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
当您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开具税收完税(费)
证明操作流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3、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4、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5、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6、江苏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8条”新政

7、个人所得税普惠性优惠合集

江苏省税务局定期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可视答疑,欢迎您通过纳税人学堂观看。请您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资讯。


尊敬的纳税人,请您扫描二维码关注“江苏税务服务号”,通过服务号“我的消息”中的“实名绑定”模块完成实名认证,便于江苏税务及时向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及业务进度提醒。



往期回顾
●新手办税一册通 | 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
来源:江苏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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