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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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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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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4: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呼和浩特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A2NDA0Mg==&mid=2654974491&idx=3&sn=83e97ce9c12d2b6c223bfff8e9b7a55b&chksm=f2e4d49ec5935d883243d9f8b0f1eb0470d0e17d01063f54c210dbc10b933be08981b2cf2b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6 16:55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关于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
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现阶段呼和浩特市税务发展现状,为进一步统一发票业务办理规范和政策执行标准,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将停办全市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20日起,呼和浩特市市区及旗县税务局委托的邮政单位及其所属的全部网点停止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业务。
二、如需办理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等业务,请通过网页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
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sword?ctrl=LoginCtrlTmp_logout&dlsf=NeiMengGu)、手机APP“内蒙税务”,或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各旗县(区)税费协同电话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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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征收管理科
编发:纳税服务科
责编:薛科科
编审:史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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