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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1-17 14: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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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11月第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55831&idx=1&sn=2684fa285725346ebd492948f736d157&chksm=f99648e2cee1c1f4818dde36eb985e0807a846bdf0bb04bddb8e29957a980d4263387efb8a5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5 17:10
二维码:
-
1、单位代开的发票已经勾选抵扣,购买方税控设备已经注销,如何申请红字信息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代开发票的红冲。需要购买方纳税人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请红字信息表。
2、子女上幼儿园,缴费人帮子女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可以查询到参保机构,但是无数据,如何处理?
答:若出现能查询到参保机构,但无数据的情形,需与学校核实是否只维护了人员信息,未做参保登记,需等学校进行参保登记后才可缴费。
3、单位是定期定额户,开具数电票时提示“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如何处理?
答: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需要月初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上报汇总,等待税务局统一操作后,在申报期截止前再登录开票软件进行远程清卡/反写监控操作。
目前税务局已统一申报第三季度的增值税,若您出现上述情况,自行核实是否未在月初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上报汇总。若未上报汇总,需要进行以下操作重新进行比对:开票软件插入税控盘(税务UKey)进入“汇总上传——上报汇总”模块,点击“确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错误更正”模块,选择对应“税款属期”,点击“更正申报——数据初始化”,将所有报表点击“修改”后保存申报即可,申报成功后开票软件插入税控盘(税务UKey),直接点击“反写监控”,完成清卡。
4、单位既符合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又符合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七条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5、单位开具数电票后发现有误,填写了红字信息确认单,购方一直未确认,超 72 小时后单位再次录入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提示“该发票存在进行中的红字通知单”并阻断,如何处理?
答:红字信息确认单只有需要对方确认时,购方一直未确认,超72小时后才会自动撤销,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72 小时不会自动撤销。单位需要核实是否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若无需对方确认,超 72 小时后系统不会自动撤销,无需重新申请,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6、单位需要注销,如何申请?
答:单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务注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模块申请清算报备,报备完成后企业变为清算状态。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月(季)申报/财务报表年报申报”模块申报当季度和当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完成半小时后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当月属期个人所得税。完成上述操作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试点地区)”模块完成注销预检和相应申报。
7、单位有新增的实收资本,应什么时候按营业账簿申报印花税?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十六条规定,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因此,新增加的实收资本可以按次或者按年申报,若选择按次申报,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印花税(按次)”模块进行申报;若选择按年申报,需要先增加印花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的税种鉴定,增加鉴定后,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印花税”模块申报。
8、单位开具数电票预览时有发票监制章并且票面显示正常,但是打印的发票票面缺少监制章,如何处理?
答:若下载的PDF格式有监制章,打印的发票票面缺少监制章,属于打印设备问题,需更换浏览器或打印设备后重试;若下载的PDF格式没有显示监制章,需要联系税务机关解决。
9、单位开具数电票后,选择邮箱交付时,提示“发送失败”,如何处理?
答:单位需要核实邮箱初始化设置填写是否正确,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件邮箱设置”模块查看是否已配置,若未配置,需要填写邮箱账号及授权码,系统会根据填写的邮箱带出其它邮箱默认配置项(目前邮箱仅支持163邮箱、QQ邮箱、126邮箱、139邮箱、搜狐邮箱),授权码可通过“发件邮箱设置 ——如何获取授权码”查看;若已配置,需查看填写信息是否正确,信息有误可以再次修改。
10、单位收到责令限改通知书,有逾期未申报导致需要进行简易处罚,如何处理?
答:单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逾期申报简易处罚”模块,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通税务”公众号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操作步骤:
11、单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单位实际只安排了1位残疾人就业但是“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显示“2”,这是为什么?
答: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12、单位是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电子信息,如何处理?
答:单位可先行排查以下问题:一是检查申报时录入的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否正确;二是检查增值税发票的用途是否已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若无上述问题,发票仍然长时间没有信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在线申报”模块,点击“新建”,在“出口信息查询采集”弹窗“单证信息”栏输入缺失的发票相关信息,保存后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税务机关收到单位信息查询申请后即会协助查询补发相关发票信息,待信息补发成功后,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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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级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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