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4
  • Tax100会员 32622
查看: 195|回复: 0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丨保障“菜篮子”!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延续啦!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3-11-17 14: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丨保障“菜篮子”!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延续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64942&idx=2&sn=33bc5897d2612603c0997381de2f2c5e&chksm=803f345db748bd4bf4e81f1310b5b2f77bacc4b4f1e3833eddc4da22e0603393879e9f6717c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6 16:58
二维码: -







为继续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一、享受主体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



二、优惠内容




三、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享受条件

01
主体范围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02
优惠范围




五、办理方式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具体操作路径请参考:

免税性质代码请选择“0008019904,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0010019902,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用地免土地税”。



六、留存备查资料

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724_170020238394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