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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政单位停办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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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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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4: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关于邮政单位停办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551708&idx=1&sn=3890765cbd2291fb4c1d0edd656732ce&chksm=e8bc603cdfcbe92a6e6a0eea63f25faaf68aa7b152aa72183c15807b6d3791ed05032c44a0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4 10:18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关于邮政单位停办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统一代开发票业务办理规范和政策执行标准,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停止我市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11月15日起,商都县税务局、化德县税务局委托的邮政分公司及所属全部网点停止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如果您需要办理上述业务,请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手机端或商都县税务局、化德县税务局区域内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审:徐小康
责编:徐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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