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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的税月] 加油站主要偷税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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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3: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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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晶晶亮的税月
标题: 加油站主要偷税方式有哪些?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7 12: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M5NzAwNQ==&mid=2247502192&idx=1&sn=1e8fe592eebbec499391056616ef6e23&chksm=974437d2a033bec4039ad9b493e3f7d1b3b90371f7b37e0265808ed1203ab097a1a779f66e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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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家加油站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存在税务违法操作。结合目前管理形式,笔者整理了高发偷税漏税方式及实际案例,分享给大家。
1、 账外收款
加油站将售油收入未记载在账簿中,导致少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继而导致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这类方式通常是法人代表或者亲信员工的银行卡收款,通过银行流水分析,这些收入会呈现出带有油字样的银行流水记录。
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的违法事实。经检查,该公司在销售汽油、柴油等石油制品过程中,使用加油站员工的个人微信收款,部分在团油APP下单的客户,货款直接通过团油APP提现到该公司的公帐中,加油员工在交班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统一将当天的销售金额全部转到实际负责人王**的微信账户,王**微信账户中收取对方户名为“刘***”、“刘***”和“***(赵***)”的款项为该公司销售汽油、柴油等石油制品的收入,即该公司的实际销售收入是加油员工通过微信转账给王***的金额与团油APP提现的金额合计。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实际负责人、会计和加油员工的询问调查笔录、车主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收到加油员工的微信转账记录统计,该公司2020年成品油已销售未申报纳税的销售收入714,655.32元(不含税)、2021年成品油已销售未申报纳税的销售收入1,748,415.57元(不含税)、2022年成品油已销售未申报纳税的销售收入669,068.30元(不含税)。
2、篡改加油机数据
加油站的加油机的数据直接关乎售油的数量,IC卡管理系统导出的栏次有列表、班次、时间、油枪号、加油类型、价格、油量、金额、支付类型、IC卡类型等栏次。
加油站为了利益最大化,有的会采用不正当手段,使加油机输油量小于实际量。实践中,加油站进行加油机作弊的方式层出不穷,主要方式包括:(1)后台设置参数对加油数据进行筛选拦截;(2)篡改加油机主板芯片、安装作弊软件;(3)擅自改动、拆装税控设备。
同时,随着成品油零售企业快速发展,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受到了越来越严格的计量监管和税收监管。例如,各地纷纷开始试点智能税控系统:广东步推广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湖北襄阳全面启用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
智能税控系统推广后,税务机关不仅能够全面、动态地把握加油站的销售数据,配合加油站视频监控AI识别预警,还可以实现对真实交易双方的识别、跟踪与异常情况的预警。届时,稽查更容易发现交易模式中存在的“票货分离”“资金回流”等异常现象,增加加油站的偷税、虚开风险。
3、通过第三方渠道销售
通过不同渠道销售汽油、柴油等,然后隐瞒收入,不做主营业务收入,不申报纳税。
比如某加油站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汽油、柴油等,向税务机关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且这部分也不做主营业务收入记帐,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比如某加油站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经营期间使用货车帮平台销售柴油、使用帮油网平台销售汽油,共5167131.03(含税)未开票、未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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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从总局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知,加油站是今年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账外收款隐瞒收入,这种偷税手段其实很多行业都存在,不过加油站这个行业确实更普遍一些。
篡改加油机数据,是加油站特有的偷税方式,查处难度会比较大,安装智能税控系统后,那更是一场计算机技术和“技术”之间的比拼了,纯粹的税收知识在其中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税务稽查需要更多的计算机人才参与其中。
—END—
来源:税筹网;晶晶亮的税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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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师顾伯群授权本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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