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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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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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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0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陕西税务
标题: 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八)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UwMzMxOA==&mid=2651588399&idx=1&sn=342ff5dc50c3a28bfd8b3698cc86fb06&chksm=8bf206d6bc858fc049f9fa27284514eeb3c98bb59a868e12c1befbae6c1745d3c171356e3a9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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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问即答
问:我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属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如何确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编辑:杨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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