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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持续关注】双支柱全球最新动态(周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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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1-13 12: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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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双支柱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联合国、欧盟、ATAF、巴巴多斯、百慕大、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哥伦比亚、瑞士、爱尔兰、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保加利亚、芬兰、巴西和美国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200多个团体呼吁在2025年年中之前签署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
2、欧盟理事会称最新OECD征管指南与欧盟最低税指令一致
3、ATAF强烈建议非洲各国立即颁布DMTT规则以保护自己的征税权
4、巴巴多斯将于2024年采用支柱二国内最低补足
5、百慕大宣布将在未来九个月内引入公司所得税法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
6、韩国发布《国际税收协调法》的实施令草案并确认全球最低税将于明年实施
7、菲律宾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成为第139个支持双支柱成果声明的辖区
8、马来西亚全球最低税立法草案提交议会审议将从2025年实施
9、越南将通过关于全球最低税的决议并可能于2024年生效
10、哥伦比亚前部长重申对OECD税收计划的厌恶
11、瑞士即将选择全球最低税的开始日期
12、法国政府推动在国民议会通过包含全球最低税的2024年财政法案
13、德国议会批准通过了全球最低税立法
14、爱尔兰财政部长解释爱尔兰对过渡UTPR安全港的立场
15、克罗地亚财政部就转化欧盟全球最低税指令的法案草案征求意见
16、匈牙利政府向议会提交全球最低税法案草案
17、保加利亚议会审议修订公司所得税的法案草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
18、芬兰就签署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征求公众意见
19、巴西准备在担任G20轮值主席国之际对MNE利润征收15%的最低税
20、美国外国税收抵免(FTC)支柱二指南和救济延期将一起发布
21、欧盟委员会修订会计准则以应对支柱二实施的影响

文 章 内 容
1、200多个团体呼吁在2025年年中之前签署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

来源:欧洲债务与发展网络(EURODAD)
11月7日,欧洲债务与发展网络(EURODAD)表示,200多个组织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在2025年6月前完成非洲国家寻求的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
EURODAD在一份新闻稿中称,联合国大会正在就一项由非洲集团支持的决议草案进行谈判,该决议草案呼吁制定国际税务合作公约,11月3日信函的各签署方对此表示支持。大赦国际、拯救儿童组织和国际行动援助组织等227个团体都是这封信的签署方。
这封写给各国财政部长、外交部长、联合国成员国等的信函表示,国际税务合作不能建立在指南和自愿框架之上,它需要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信中称,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永远不可能导致重复”,因为它将是第一个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有代表的国际税收框架。去年11月,美国和欧洲政府警告称,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将重复国际税务合作的传统场所OECD所做的工作。
思迈特提醒:这封信是在非洲集团10月11日的草案和联合国秘书长在8月份的一份报告中支持联合国税收公约之后发出的。关于将全球税务合作的轴心从OECD转移到联合国的讨论引发了OECD成员国和高级官员的更多担忧。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Manal Corwin在8月曾表示,她对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感到失望,她指出该报告忽视了总部位于巴黎的OECD领导下取得的积极影响和具体成果。此外,EURODAD还发布了一份关于联合国税收讨论的47个常见问题解答。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2、欧盟理事会称最新OECD征管指南与欧盟最低税指令一致

来源:欧盟理事会
11月9日,欧盟理事会发布了一份题名为《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理事会声明(10月30日完成》(以下简称“该声明”)。该声明称欧盟重申支持国际双支柱税收协议,并确认OECD最新全球最低税征管指南与欧盟规则的实施一致。
该声明称,根据OECD最新征管指南,不需要重新审视2022年12月14日通过的欧盟最低税指令
此外,该声明还称,应“迅速开放签署”全球税收协议支柱一的多边公约,该公约将规定向市场辖区分配对全球大型公司利润征税的部分权利。
思迈特提醒:OECD最新征管指南涵盖了UTPR (低税利润规则)安全港、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可转让税收抵免以及标准化的GloBE信息报告表。QDMTT是符合支柱二规则在国内适用的15%补足税。有关该声明的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3、ATAF强烈建议非洲各国立即颁布DMTT规则以保护自己的征税权

来源:非洲税收征管论坛(ATAF)
11月8日,非洲税收征管论坛(ATAF)官网发布一份新闻稿“ATAF敦促成员国参加包容性框架支柱二GloBE规则影响的网络研讨会:这些规则对非洲税收优惠意味着什么?”(该新闻稿)强烈建议非洲各国立即颁布DMTT规则,以保护自己免受发达国家因自身税收激励而产生的补足税的征税权。
为了帮助ATAF成员国了解DMTT规则是如何运作的,以及GloBE规则可能如何影响其国家授予的公司所得税激励措施,ATAF于11月10日举行了网络研讨会,阐述了ATAF修订后的《起草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立法的建议方法》的主要特征,并解释GloBE规则如何与一个国家的税收激励措施(DMTT)互动。
ATAF执行秘书Logan Wort表达了此次网络研讨会对成员国的重要性。DMTT规则的实施对非洲各国在提高税收公平性和确保全球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会议是理解这种方法所带来的影响和机遇的关键一步。鼓励所有ATAF成员参加网络研讨会,ATAF国际税收团队将在会上概述建议方法,以及为什么非洲各国应该考虑颁布DMTT规则。他们还可以回答参与者的问题。
思迈特提醒:9月30日,ATAF发布了修订后的《起草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立法的建议方法》。该《建议方法》全面的更新反映了ATAF致力于在整个非洲大陆建立公平有效的税收制度,并阐述了为什么DMTT规则对非洲国家很重要。DMTT是GloBE规则的一部分,该规则旨在确保大型MNE的全球利润按15%的最低公司所得税税率征税。根据GloBE规则,如果税收激励导致有效税率低于15%,则GloBE规则将导致另一个税收辖区,通常是MNE总部所在的辖区,征收税收激励下有效税率与15%的最低有效税率(补足税)之间的差值额。许多非洲国家都给予了税收激励,这导致一些MNE的有效税率低于15%,因此这些国家可能会受到GloBE规则的影响。DMTT允许对因税收激励产生低税利润的国家征收补足税,而不是允许由总部辖区征收。超过60个辖区已经宣布,他们将在2024年或2025年颁布GloBE规则,且许多辖区将在当年开始征收补足税。因此,强烈建议非洲各国立即颁布DMTT规则,以保护自己免受发达国家因税收激励而产生的补足税的征税权。DMTT规则为加强非洲国内资源调动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ATAF仍然致力于支持非洲国家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有效税收政策,而DMTT是重要的税收政策问题。

4、巴巴多斯将于2024年采用支柱二国内最低补足税

来源:Barbadostoday
11月7日,巴巴多斯总理Mia Mottley在向议会发表的部长级声明中表示,巴巴多斯政府将实施与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相一致的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作为改革其公司税制度计划的一部分。
Mottley指出,自2021年10月几乎所有成员国就全球税制改革计划中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达成共识以来,国际税收格局迅速变化。她补充说,50多个辖区已开始实施该计划支柱二下的GloBE规则,该规则将于2024年生效。
Mottley表示:与巴巴多斯有大部分业务往来的国家将于2024采用GloBE规则,这为巴巴多斯提供了审查和改革公司税制度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塑造自己的未来,而不仅仅是环境的受害者。
Mottley提议巴巴多斯的QDMTT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并且只有当巴巴多斯成员实体的最终母公司(UPE)位于实施IIR或UTPR的辖区时,该税才适用于巴巴多斯的成员实体。
Mottley表示:公司税制度的这些改革完全符合GloBE规则。她补充指出,政府将确保征税满足QDMTT安全港的要求。QDMTT安全港规定,符合条件的MNE集团在GloBE规则下的补足税义务将为零。
Mottley指出,从1月1日起,GloBE规则范围内的公司将需要每月预缴公司税,并指出该改革将使巴巴多斯符合国际最佳实践。
据Mottley称,巴巴多斯还将从明年1月1日起采用9%的新公司税税率,但小型企业、保险公司和国际海运公司可免于适用该税率。
此外,Mottley宣布,政府计划通过与GloBE规则相一致的可退还税收抵免来“鼓励战略行业的增长、发展和就业。她补充说,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将适用于公司税税率为9%且符合QDMTT的公司,并将在4年内抵消任何未来的纳税义务。
Mottley表示,税收抵免包括对合格工资成本给予合格就业抵免,以及在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合格费用50%的研发税收抵免。她补充说,政府还将提供国家开发抵免,以刺激对低收入住房、历史建筑和公共医疗设施等项目的投资。
Mottley表示,为了扩大巴巴多斯的协定网络,并推销投资和商业机会,政府还将成立一个协定谈判工作组。她表示,协定谈判势在必行,因为如果我们不做出调整以遵守GloBE规则GloBE规则确实会削弱我们保持强有力协定关系的能力。
Mottley还表示,政府还告诉OECD,如果巴巴多斯在遵守GloBE规则的同时遇到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它将强烈要求补偿,不是补偿投机损失,而是补偿低于我们目前公司税实际收入的损失。然而,我确实希望情况不会如此。
思迈特提醒GloBE规则主要通过补足税制度,确保大型MNE在任何有成员实体的辖区缴纳15%的最低有效税率。范围内MNE是指在测试财年之前的4个财年中至少有2个财年的集团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这些规则包括收入纳入规则(IIR)和通常称为低税利润规则(UTPR)的辅助措施。包容性框架成员还可以选择采用QDMTT,但必须通过同行评审程序证明其符合GloBE规则。QDMTT必须按照与GloBE规则相同的方式计算利润和补足税义务,并在IIR之前适用,而IIR又是在UTPR之前适用。QDMTT允许辖区对位于该辖区的成员实体超额利润征收补足税,如果该实体的ETR低于15%。巴巴多斯实施国内最低税的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5、百慕大宣布将在未来九个月内引入公司所得税法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

来源:百慕大再保险
11月5日,百慕大政府在年度施政报告中宣布,将在未来九个月内引入公司所得税法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
百慕大总督Rena Lalgie宣读了《施政报告》,他表示,还将制定可退还税收抵免,这将激励百慕大的国际公司投资于促进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这些修订案将在主要法案通过之后进行。政府过去曾表示,税收抵免可用于鼓励百慕大人的培训和就业。
Lalgie补充道:在百慕大实施全球最低税将是百慕大历史上最根本的税收改革,政府可能获得的额外收入必须通过减少现有税收和关税来平衡,以确保百慕大保持竞争力,并保持我们繁荣的国际商业行业。为此,根据2020年立法机构通过的同一法案,成立一个新的税收改革委员会,将履行政府审查现有税收的承诺,并就降低百慕大生活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必要改革提出建议。尽管这些措施通常得到再保险界的支持,但税收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反对党百慕大一号联盟对该税表示了一些担忧,影子财政部长、参议员Douglas DeCouto警告称,一些公司可能会离开百慕大,由于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益的波动,该税的收入可能不均衡。
DeCouto上周在百慕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一篇评论文章中表示:税收收入每年都会发生很大变化,很难进行预算。在某些年度,我们可能会获得很少的税收收入,甚至平均而言,税收收入也可能低于我们的预期。政府必须大幅提高财政纪律水平来应对该问题。
如果我们不妥善处理税收制度所需的改革,我们的经济和金融稳定将面临风险。实施这项新税和税收制度的相关改革将极其复杂和昂贵,这至少与政府和公务人员以前所做的任何事情一样复杂。
他补充道,我们不能指望每年都有稳定的税收收入流。百慕大的国际业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财产和意外险(再)保险公司。由于飓风或恐怖袭击等大规模灾难事件,这些公司在同年都可能损失很多钱。
出于税收目的,这些公司可以计算多年的亏损,在亏损收回之前不纳税。公司的一个亏损年度可能会变成百慕大的多个亏损年度。
《施政报告》还公布了2013年成立的商业发展局(BDA)的改组计划。Lalgie表示:百慕大BDA多年来一直是新业务的营销机构和礼宾员,在宣传百慕大向全球社会提供的最佳服务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许多辖区设立了以单一职权适用范围为目标的机构,这证明了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竞争。在BDA董事会的推动下,并得到经济和劳工部的认可,该组织现在将从营销/发展机构转向投资促进机构(IPA)。该过渡将认真开始,以期在2024/25新财年完成。
思迈特提醒:最近,百慕大政府就这项措施启动了第二轮咨询,该措施被称为“百慕大历史上最根本的税收改革。此举也是在与再保险行业和更广泛的商业行业咨询之后做出的。再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成为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国际公司中最大的一部分,这些公司有义务缴纳税款,税款可能设定为年净所得的15%。关于企业所得税,政府表示,2021年10月,达成了一项全球共识,对全球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根据该共识,将对全球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MNE征收最低税。近140个辖区就对此类实体征收最低15%的有效税率达成了共识,适用于它们拥有企业足迹的每个辖区的利润。在与公众,特别是受影响的行业利益攸关方进行了两轮成功咨询后,百慕大本届会议将邀请立法机构审议一项历史性的公司所得税法案,以在百慕大实施全球最低税协议。

6、韩国发布《国际税收协调法》的实施令草案并确认全球最低税将于明年实施

来源:The Korea Herald
11月9日,韩国财政部表示,韩国确认从明年开始实施新的全球最低公司税规则,旨在减少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防止大型MNE逃税。
去年年底,韩国已颁布了国民议会通过的全球最低税立法,成为全球首个通过全球最低税国内立法的辖区。韩国该全球最低税立法要求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8.03亿美元)的MNE的最低公司税率为15%,这与OECD BEPS 2.0支柱二保持一致,该支柱二已获得140个辖区的批准。
为了实施全球最低税,韩国财政部于11月9日发布了一份初步立法通知,内容涉及计划修订《国际税收协调法》的实施令。该实施令也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修订后的实施令为全球最低税的实施规定了更为具体的指南,政府计划在内阁批准后于下个月颁布修订后的实施令。
思迈特提醒:全球最低税是OECD/G20包容性框架达成共识的制度,目的是防止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新规则将适用于过去4个财年中至少有2个财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8.02亿美元)的MNE集团。预计韩国将有大约200家公司,包括三星电子SK海力士,受该改革后的法律规范。韩国财政部11月9日的实施令还概述了排除在全球最低税制度适用范围之外企业的条件,如政府机构、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在将上述门槛金额折算成韩元时,规定使用前一年12月欧洲央行公布的平均汇率。政府还制定了更多具体细节,以帮助那些可能担心新法律影响的公司。韩国财政部一位官员表示:公司将能够分析引入全球最低税制度的具体影响,并能够计算额外的税收负担。政府对新法律的详细解释是由于当地企业集团表达的担忧。有关韩国全球最低税进展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7、菲律宾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成为第139个支持双支柱成果声明的辖区

来源:OECD官网和菲律宾财政部
11月10日,OECD官网发布了一份新闻稿称,菲律宾已于11月8日作为第144个成员国加入了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重申其承诺“维护税收公平,保护国家税基免受激进避税计划的影响,并促进国际税收合作”。11月8日,菲律宾财政部长BenjaminE.Diokno会见了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主任ManalCorwin,并向其提交了一封信,承诺菲律宾政府将实施BEPS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加入包容性框架7月全球税收改革计划的成果声明。至此,菲律宾成为第139个支持该成果声明的辖区。
通过其成员资格,菲律宾还致力于通过参与双支柱解决方案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以改革国际税收规则,并确保MNE在其运营的任何辖区都能缴纳公平税收份额。菲律宾将与包容性框架的所有其他成员平等合作,参与实施由15项行动计划组成的BEPS一揽子解决方案,以解决避税问题,提高国际税收规则的一致性,并确保更透明的税收环境。
双支柱解决方案包括支柱一和支柱二。支柱一旨在确保对大型高盈利MNE在辖区之间更公平地分配征税权,根据支柱一,预计每年将向市场辖区分配约2,000亿美元利润的征税权。基于2021年评估分析,预计这将使得全球每年税收收入增加170-3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增长占现有收入的比例预计将高于较发达经济体。
思迈特提醒:菲律宾财政部11月9日的新闻稿还称,菲律宾将在未来几个月接任G24主席国,计划为国际税收改革讨论做出重大贡献,特别是在实施支柱一和支柱二改革方面。财政部长Diokno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体,我们必须确保所制定的规则在征管上是可行的,并确保公平的征税权。菲律宾期待着与OECD和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建立伙伴关系,以确保税收公平和透明,并推动惠及所有国家的国际税收改革。Diokno强调,菲律宾打算为国际税收改革的讨论做出巨大贡献,特别是在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方面。随着菲律宾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其成员已经达到144个,详见11月12日TPPERSON分享内容

8、马来西亚全球最低税立法草案提交议会审议将从2025年实施

来源:马来西亚议会
11月7日,马来西亚政府已向议会提交了包含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立法草案(以下简称“该立法草案”)的《2023年财政法案(第2号)》草案,并在马来西亚议会进行了一读。该财政法案拟在马来西亚1967年的《所得税法》中新增第11部分,以实施GloBE规则。该立法草案包括收入纳入规则(IIR)(称为跨国补足税(MTT))和国内最低税(DTT,旨在成为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低税利润规则(UTPR)未纳入该立法草案。
思迈特提醒:截至目前,包括一些亚洲国家(如韩国日本已经完成了国内立法)在内已经超过60个辖区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马来西亚的该立法草案也是截至目前比较完整的一部全球最低税国内立法,该立法草案也认可2022年3月14日包容性框架发布的立法模板注释以及“任何进一步注释”,还将纳入包容性框架发布的“任何达成共识的征管指南或任何其他指南”。详见11月9日TPPERSON分享内容。

9、越南将通过关于全球最低税的决议并可能于2024年生效

来源:The investor.vn
11月9日,在越南国民议会第39/2023号决议中,国民议会重新增加了全球最低税法草案,以在2023年国民议会最后一次正在举行的会议上讨论批准。然而,在10月19日举行的关于立法机构第六届会议预定议程的新闻发布会上,国民议会财政和预算委员会成员Vu Tuan Anh表示,议会不会将GMT列入会议议程,因为根据GMT计划,公司有12个月的时间申报任何额外的公司所得税(CIT)缴纳,并在财年结束后的18个月内提交应税所得申报表。因此,从2024年起,公司将不必在越南根据GMT计划缴纳额外税款。越南企业缴纳GMT的最早日期是2025年。他补充道:GMT是一项重要且前所未有的计划,因此国民议会将仔细审查,以确保国家的税收优惠、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竞争力以及遵守国际法律和惯例。而在9月底举行的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上,财政部长Ho DucPhoc强调,立法机构有必要就GMT颁布一项决议。Phoc指出,为了确保其合法权益,越南需要根据OECD的GloBE立法模板,确保GMT的适用,这是一种额外的公司所得税。GMT的适用将为越南带来新的机遇,例如增加额外税收带来的国家预算收入;加强国际一体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逃税、避税、转让定价和利润转移。
思迈特提醒:根据越南的一份政府报告,如果所有国家从2024年起实施全球最低税,越南可以征收该国现行税收计划与全球最低税之间的4.6万亿越南盾(6亿美元)的税收差额。而财政部长Ho Duc Phoc在正在举行的国民议会11月10日会议上表示,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的数据,122家在越南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税款。部长补充道,在4.6万亿越南盾中,韩国公司占了1.7万亿越南盾。Phoc肯定了GMT的额外收入对越南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资源,如果越南仍然忽视该点,则外国企业无论如何都将不得不向其母公司所在国缴纳这么多税款。他强调,越南努力从2024年开始实施GMT计划,并为企业在越南缴纳此类税款提供便利。此外,越南企业对外投资也要遵守GMT。国民议会财政和预算委员会负责越南税务总局政策部门负责人Luu Duc Huy表示,越南目前的总CIT为20%,基本上高于GMT税率,然而,由于对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税和低税率政策,因此其有效税率低于15%。有关越南全球最低税进展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0、哥伦比亚前部长重申对OECD税收计划的厌恶

来源:LAW360TAX
11月5日,哥伦比亚前财政和公共信贷部长JoséAntonio Ocampo在哥伦比亚一家报纸发表的一篇评论文章中表示,应该由联合国而不是OECD领导全球税收倡议,他重申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有必要协调自己的税务合作。
Ocampo再次强调了他和其他官员在3月份联合国特别会议上表达的欠发达国家的沮丧情绪,他表示,利益将主要惠及高收入国家,大型MNE的总部就设在这些国家。
Ocampo支持在联合国领导的更广泛结构中建立区域税务合作平台,他指出,7月份成立的由12个国家组成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税收平台是该平台如何运作的一个例子。他说,他认为目前的结构和举措对欠发达国家不利。
Ocampo在其成立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必须巩固为一个集团,这样我们对需要更公平的国际税收愿景才能被听到。该团体将于本周举行会议,讨论累进税、税收优惠和数字征税等议题。我们希望这标志着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对全球税收政策的重要贡献的开始。
思迈特提醒:针对OECD 10月11日发布的《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哥伦比亚也是3个对该公约有异议的辖区之一。

11、瑞士即将选择全球最低税的开始日期

来源:BloombergTAX
11月6日,瑞士联邦税务局经济学家Peter Schwarz在的一次采访中表示,瑞士政府将在下个月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引入全球最低税。
Schwarz指出,政府已经多次宣布瑞士不会成为先行者。政府将在下个月决定何时以及如何通过联邦补足税引入支柱二,无论我们是从2024年开始还是在晚些时候开始。但如果引入,则补足税将在全国适用范围内全面实施。
  Schwarz补充道:该决定将基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的行为。瑞士希望在其他国家引入支柱二时引入支柱二。
思迈特提醒:OECD全球税收协议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对大型公司的剩余利润重新分配征税权,称为支柱一;以及15%的全球最低税框架,称为支柱二。根据我们掌握的资讯,截至目前,包括瑞士在内的超过60个辖区已经计划在最近2年内实施支柱二。

12、法国政府推动在国民议会通过包含全球最低税的2024年财政法案

来源:法国议会
11月8日,法国政府已根据《宪法》第49条第3款启动了通过2024年财政法案的特别程序。这意味着,如果国民议会不通过不信任投票,财政法案将自动获得批准。
因此,国民议会在议会程序的初读阶段根据政府的提议批准了新的2024年财政法案。国民议会通过了最初法案中的所有措施,但没有做出重大修改。
思迈特提醒:9月27日,法国政府发布了《2024年财政法案》草案(以下简称“该法案草案”)。根据该法案草案,法国政府正着手采纳欧盟支柱二最低税指令,以实施GloBE规则和国内(境内)最低税(DMTT)。该法案草案第4条规定了名为“larègled inclusiondurevenu”的IIR和名为“larègledesbénéficesinsuffisammentimposes”的UTPR。该法案草案还旨在设立合格国内(境内)最低补足税(QDMTT),适用于法国的成员实体,计算方法是其ETR与15%的最低税率之间的差值。为避免双重征税,国内补足税将从根据IIR或UTPR计算的税款中抵免。根据欧盟最低税指令规定,IIR将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而UTPR通常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此外,法国还建议从2024年1月1日起适用QDMTT(详见10月10日TPPERSON分享内容)。下一步,参议院将讨论该法案,公开辩论将于11月23日进行,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或修订。详情敬请持续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3、德国议会批准通过了全球最低税立法

来源:德国议会
11月10日,德国议会批准了将欧盟最低税指令转化为国内法的法律,这符合OECD实现国际公司税制度现代化的双支柱计划的支柱二。
根据联邦议院的一份新闻稿,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90联盟/绿党和自由民主党对该法案投了赞成票,而德国另类选择党和左翼党投了反对票。新闻稿称,议员们根据联邦议院财政委员会的建议对该法案进行了投票,注意到还发布了一份符合预算委员会程序规则的相关报告。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议会小组就该法案提出了一项决议动议,呼吁政府确保包括美国在内的尽可能多的国家实施支柱二规则。然而,该动议被大多数德国联盟派系否决了。
思迈特提醒:长期支持GloBE规则的德国政府于8月最终确定了该立法草案。除了GloBE规则外,德国还将实施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根据该立法草案,这是可选的。根据该欧盟最低税指令,新措施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因为所有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法。需要提醒关注的是,如上所述,就在德国联邦议院通过该法案的消息传出的前一天,欧盟理事会发布了一份双支柱全球税收计划的声明,重申其对改革的支持,并表示其打算确保支柱二指令与OECD于2022年12月2023年2月7月发布的GloBE征管指南之间的一致性。欧盟委员会还确认,该征管指南与该指令相一致。关德国全球最低税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4、爱尔兰财政部长解释爱尔兰对过渡UTPR安全港的立场

来源:爱尔兰议会
11月7日,爱尔兰一副部长Barry Cowen要求财政部长提供爱尔兰在欧盟决定支持OECD 2023年7月UTPR的安全港时所持立场的详细信息;以及在采取该立场时所考虑的分析;以及他是否会就此事发表声明。爱尔兰财政部长Michael McGrath就此作出了如下解释:
1、副部长应还记得,爱尔兰政府已决定在2021年10月的OECD包容性框架会议上签署关于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全球协议,以应对与经济数字化相关的税收挑战。该协议的支柱二是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该决定并非轻率之举,而是在广泛的公众咨询过程中做出的,该过程征求了包括商界利益攸关方在内的相关方的意见。
2、重要的是要回顾与可能留在OECD协议之外有关的非常真实和重大的风险。作为一个小型开放型经济体,我们与欧盟、美国和其他G20国家有着牢固的联系,确保我们与关键合作伙伴保持一致对我们的长期竞争力仍然至关重要。
3、在欧盟层面,所有欧盟成员国都赞同最低税指令。该指令确保了OECD协议支柱二在所有成员国的一致适用。因此,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有法律义务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转化欧盟最低税指令,并使主要规则生效。
4、GloBE规则是一系列三条互锁的规则,旨在确保在全球范围内适用15%的最低有效公司税率。应当指出的是,OECD还就这些规则的具体规则顺序达成了共识。这与你已经表示担心的低税支付规则(UTPR)安全港方面尤为突出。
5、UTPR旨在作为IIR的辅助措施,IIR本身在全球达成共识的规则顺序中位于QDMTT之后。UTPR比QDMTT和IIR晚一年生效,以便在引入辅助规则之前让这些规则有机会生效。UTPR对于确保最低税在全球范围内持续适用至关重要。
5、OECD制定了过渡UTPR安全港。这将规定,如果MNE的UPE位于未实施支柱二规则的辖区,并且该辖区适用至少20%的国内公司所得税税率,则UTPR不适用于UPE和该UPE辖区内的任何其他集团实体。
6、这些规则旨在减轻第一年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复杂性和争议。安全港还承认全球各辖区在实施支柱二时所面临的挑战,在UTPR生效前提供了有限的额外宽限期。
7、爱尔兰将继续发挥其在税收制度、受过良好教育的英语劳动力、我们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商业友好环境之外的更广泛服务的优势,努力确保我们在实施支柱二的影响下继续保持竞争力。
思迈特提醒:10月19日,爱尔兰财政部发布了《2023年财政法案(第2号)》(该法案草案)。该法案草案是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两份支柱二实施反馈声明之后发布的。然而,在咨询结束之后,爱尔兰财政部对规则进行了几次更新。该法案草案共计98节270页,其中超过一半内容为全球最低税的相关内容,财政部在解释性备忘录中表示,这是近年来爱尔兰最庞大的财政法案之一,主要是因为需要大量新立法来转化欧盟最低税指令OECD立法模板,以及关于大型MNE集团和公司实施支柱二最低有效税率的指南。正如预期的那样,该法案草案严格遵循了欧盟最低税指令。在国内实施方面的灵活性方面,欧盟最低税指令给成员国提供的选择很少。同时该法案草案中纳入了OECD第一套《征管指南》第二套《征管指南》的大部分内容。10月24日,爱尔兰下议院已对该法案进行了第二阶段的审议。

15、克罗地亚财政部就转化欧盟全球最低税指令的法案草案征求意见

来源:克罗地亚财政部
11月6日,克罗地亚财政部已就一项法案草案展开咨询,该法案草案旨在将欧盟最低税指令2022/2523转化为国内法,以确保OECD支柱二下欧盟内MNE集团和大型国内集团在全球最低15%的征税水平。该法案草案包括以下措施:1)适用于克罗地亚在UPE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前4个财年中至少有2个财年的营业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8.021亿万美元)(包括排除实体的营业收入)的属于MNE和大型国内集团成员的实体;2)制定有效税率计算规则,以及在低于15%的情况下缴纳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的规则;3)规定MNE和大型国内集团的征管义务;4)引入收入纳入规则(IIR)、低税利润规则(UTPR)和微利排除规则;5)制定过渡CbCR安全港规则;以及6)定义相关术语。该法案草案拟在2023年12月31日的转化截止日期前生效。该咨询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思迈特提醒:截至目前,欧盟27个成员国中,除了计划推迟实施全球最低税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斯洛伐克的5个国家外,只剩下比利时、希腊、波兰、葡萄牙4个国家没有发布相关的立法草案或征求意见稿,但据有关新闻报道,波兰将不能如期在2023年底之前完成国内立法,征求意见稿将要到2024年初才能发布。有关克罗地亚全球最低税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6、匈牙利政府向议会提交全球最低税法案草案

来源:匈牙利议会
11月7日,匈牙利政府已向议会提交了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关于确保全球最低税的补足税法及与之相关的某些税法修订案的法案草案第T/5877号》(以下简称“该法案草案”)。该法案草案包含转化最低税指令(2022/2523)的规则以及对《公司所得税法》、《地方营业税法》和《会计法》等其他一些法案的必要修改。这些规则遵循欧盟最低税指令OECD立法模板以及OECD的进一步发布的文件(如《征管指南》和《安全港规则》)。根据该法案草案,规则的解释应与OECD立法模板保持一致。该法案草案包含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的规定,并引入了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如果所有国内成员实体都使用当地标准,则将相应地计算DMTT税。该法案纳入了几项安全港规则和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
该法案草案明确规定,匈牙利公司所得税(CIT)、地方营业税、能源供应商所得税和创新税符合全球最低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必须每年清算应缴税款(根据IIR、UTPR和DMTT),不需要提前缴纳。草案尚未明确地方实体之间的纳税和义务分配规则。然而,它确实纳入了申报义务和处罚规则。
对CIT规则的修改草案为研发支出设立了新的符合GloBE资格的可退还税收抵免,并扩大了实质性持股豁免的范围。该法案还将递延所得税会计规则引入了匈牙利会计准则。
思迈特提醒:10月17日,匈牙利发布了该法案草案供公众咨询。咨询已于2023年10月25日结束,匈牙利当局此后没有对该法案草案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匈牙利全球最低税中的IIR将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而UTPR规则将于一年后生效,详情敬请关注10月24日TPPERSON分享内容

17、保加利亚议会审议修订公司所得税的法案草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

来源:保加利亚议会
11月7日,保加利亚国民议会接受了修订公司所得税的第49-302-01-68号法案草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该法案草案包括以下措施:1)确保以前4个财年中至少有2个财年合并收入至少7.5亿欧元(8.031亿美元)的MNE集团的全球最低税率为15%;2)对位于保加利亚的MNE集团成员实体引入国内补足税;3)引入国家援助制度,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农场提供公司税收优惠,使用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4)规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对金融资产和负债重估和折旧产生收入和费用的一致处理;以及5)使国内法与欧盟指令2016/1164保持一致,以防止避税。该法案一般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但有一些例外。
思迈特提醒:9月26日,保加利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所得税法修订案和补充规定的拟议法律》(该法案草案)。该法案草案旨在将欧盟理事会最低税指令(欧盟)2022/2523转化为保加利亚国内法。保加利亚公司所得税法修订法案要求采用欧盟GloBE规则,该规则基于OECD于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立法模板。该法案草案还提议了范围内纳税人提交GloBE信息报告表和纳税申报表的要求和期限,以及对不遵守规定的惩罚措施。财政部提议,这些惩罚措施应与不遵守国别报告和转让定价文档规则的现行处罚措施相一致。

18、芬兰就签署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芬兰财政部
11月9日,芬兰政府已开始就是否应该签署支柱一金额A多边公约(MLC)征求意见,该公约将实施征税权的重新分配作为OECD斡旋的双支柱全球税收改革支柱一的一部分。
根据芬兰财政部的咨询备忘录,芬兰税务机关估计,如果当时制定了相关规则,则该国将在2020年和2021年分配金额A利润。备忘录称,芬兰每年将从营业收入门槛为200亿欧元的MNE集团筹集数千万欧元,营业收入门槛为100亿欧元时则略高。
备忘录补充道,尽管税务机关的粗略估计表明,根据2020-2021年的数据,芬兰不会出现收入损失,但由于数据的不确定性,未来不能排除这种损失。
根据备忘录,如果芬兰签署MLC,则其税务机关将不得不进行约200万欧元的初始投资,其中大部分将用于信息系统和人员成本。报告补充道,与维护这些信息系统和人员相关的年度成本估计为数十万欧元。
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应于12月4日前提交。
思迈特提醒:OECD于10月11日发布了MLC文本草案,指出一些包容性框架成员对公约的某些技术方面表示担忧。文本最终确定后,MLC将开放给感兴趣的辖区签署。该公约生效前,至少需要30个辖区代表至少60%的范围内MNE的总部签署和批准该公约。截至目前,芬兰并不是唯一一个开始就MLC文本进行咨询的国家。美国财政部正在就MLC草案进行自己的咨询,咨询将于12月11日结束。需要提醒关注的是,在支柱一咨询的消息传出之际,芬兰议会正在审议支柱二立法草案,该立法草案将把欧盟最低税指令(欧盟)2022/2523转化为国内法。政府在8月份就该法案进行公众咨询后,于10月19日最终确定了该法案草案。

19、巴西准备在担任G20轮值主席国之际对MNE利润征收15%的最低税

来源:路透社
11月8日,巴西财政部国际事务秘书Tatiana Rosito告诉路透社,巴西计划对MNE的利润征收最低15%的税,为12月接任G20轮值主席国做准备。
Rosito表示,计划中的举措将有助于巴西与G20的议程保持一致,在日益全球化和数字化的经济中打击逃税行为。税务局已经在组织对MNE实施该最低税。
Rosito表示,在担任G20轮值主席期间,巴西还将支持OECD对各国实施数字经济征税的指南,该话题面临着美国等主要大型科技公司所在国的抵制。然而,她承认,目前还没有就普遍采用该支柱达成最终协议。她补充道,该法案的实施非常复杂,需要技术援助来确定每个国家可以征收多少税。
Rosito还表示,巴西的目标是在全球税收讨论中走得更远,以减少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差异,并促进绿色议程。巴西向G20发出的一个关键信息是,全球为生态转型大规模调动资源源于公共和私营行业之间的新关系。她补充说,发达国家已经在提供大量补贴和激励措施。如果世界不认识到这些激励措施需要全球校准,就有可能造成全球经济分化的新周期。
思迈特提醒:10月11日,在印度担任G20轮值主席期间,OECD发布了《支柱二最低税实施手册》。该实施手册称,该机制将确保大型MNE在其运营所有辖区对其利润至少缴纳15%的税,以阻止利润转移到税收优惠地区。OECD估计,包括韩国和日本在内的国家已经在实施全球最低税,每年可能产生高达2,000亿美元的额外收入。税务专家表示,新规则的影响将取决于税务机关提出的结构,因为巴西的公司所得税已经达到34%,是全球协议规定的最低门槛的两倍多。

20、美国外国税收抵免(FTC)支柱二指南和救济延期将一起发布

来源:TAXNOTES
美国国税局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国际)的律师Hayley Rassuchine在加利福尼亚州帕洛阿尔托的圣何塞州立大学高科技税务研究所举行的第39届年度税务高管协会上证实,美国国税局仍计划在年底前发布外国税收抵免(FTC)支柱二指南,并预计同时延长FTC最终规则的临时救济。
Rassuchine表示,2023-55、2023-32IRB427号通知中规定的针对根据第901和903节确定FTC资格纳税人救济的预期延期预计将与FTC支柱二指南同时发布。该通知适用于自2021年12月28日或之后至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截止的纳税年度。然而,美国国税局已经表示,打算延期救济。
Rassuchine表示,尽管2023-55号通知指出,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正在考虑修订2022年的最终条例,但其发布“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撤回或更改现有条例的任何部分。在我们的过程中,现在说是否会提出修订,或者新的拟议条例可能是什么样子还为时过早。
Rassuchine表示,目前的重点是支柱二,但在该指南发布后,该机构计划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第901节和第903节的规定上。这些是我们的优先事项。美国国税局欢迎纳税人的反馈,但对最终条例的任何修订都将发出通知并提出意见,因此届时也会有机会。
Rassuchine表示,她预计FTC支柱二指南将解决几个问题,包括2024年将发布的支柱二税的可抵免。她补充说,预计该指南不会解决支柱二将产生的所有FTC问题。
思迈特提醒:今年9月,美国财政部税收政策办公室的Isaac Wood表示,根据支柱二的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利润规则(UTPR)缴纳的税款以及QDMTT的处理将在即将出台的指南中涵盖。然而,美国国税局副首席法律顾问(国际)Peter Blessing在10月表示,关于UTPR的指南不会在FTC适用于IIR和QDMTT的指南发布后立即发布。

21、欧盟委员会修订会计准则以应对支柱二实施的影响

来源: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
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公报》发布了一项委员会条例,修订了在欧盟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12号)。该修订案的目的是对IAS12号的要求引入强制性暂时豁免,以确认和披露OECD支柱二立法模板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信息。修订案还引入了有针对性的披露要求。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暂时豁免将立即追溯适用,而有针对性的披露要求将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
同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发布了更新的EFRAG认可状态报告。欧盟委员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立法模板》修订案的认可已经反映在该认可状态报告中。
思迈特提醒IAS12号修订案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根据该条例该修订案将在欧盟适用。有关该条例的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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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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