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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们,享受这“Young”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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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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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02: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头税务
标题: 青年们,享受这“Young”的税收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c2MDMzMw==&mid=2247572495&idx=1&sn=028a8ff561ceaa980dd22db548ad486a&chksm=9738a86da04f217bd6b48b9109f05e50ef9b8a084e8ef8529424f282534586581da416c5495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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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毛泽东

今天,是世界青年日
你心里的“青年”
是什么“Young”的?
...
是热情活力
思维敏捷的
拥有无限的造梦
和追梦的勇气
去创造属于他们的
远大前程
就算吃苦,
亦如享乐
有一颗单纯的心
去信仰
纵使一路
披荆斩棘
也一直相信
梦想的彼岸,
闪烁着胜利的曙光
...

近年来,
围绕支持高校毕业生
等青年就业创业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
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那么
青年们能享受什么“Young”
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起来看看!


01
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
【享受主体】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优惠内容】
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0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3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享受主体】
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04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至2027 年12 月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5
个体工商户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06
小微企业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01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
【享受主体】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优惠内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2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享受主体】
创业投资企业

【优惠内容】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凡符合享受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03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享受主体】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优惠内容】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04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享受主体】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

【优惠内容】
(1)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 年(24 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 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 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当年抵扣后有结余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 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 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05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06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技术转让的居民企业

【优惠内容】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排版编辑、设计制作:金平区局 李洁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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