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38
  • Tax100会员 27980
查看: 52|回复: 0

[官方公众号文章] 应急管理部首次颁发消防救援纪念章

3305

主题

3305

帖子

697

积分

三级税友

Rank: 4

积分
697
2023-11-11 0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全国总工会
标题: 应急管理部首次颁发消防救援纪念章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0 12:47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zU3OTI5Mw==&mid=2247618153&idx=2&sn=7d1b232e01b8cbefadc2aadce90cc306&chksm=e969ae9bde1e278db63cd60ef894e853f5603e7c35ed64bb0f5743f316c42b06b10531851437#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记者11月9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消防救援纪念章。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救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试行)》并举行首次颁章仪式。消防救援纪念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尊崇的消防职业荣誉体系,将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担当奉献,更好地肩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使命。


图为消防救援纪念章。(应急管理部供图)

  据悉,消防救援纪念章共设立三类七种。消防救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消防员,以及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其中,金质、银质、铜质“消防救援服务纪念章”分别颁发给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30年、16年、8年的消防救援人员;金质、银质、铜质“献身消防救援纪念章”分别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消防救援人员;“重大消防救援任务纪念章”颁发给执行有关重大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的消防救援人员。(记者 叶昊鸣 王聿昊)
来源:新华社
编校:马晨琦、张迎军
编审:郑莉、贺少成
906_169963230920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