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6
  • Tax100会员 33103
查看: 156|回复: 0

天津和平税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讯(2023年 总第四期)第35期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3-11-10 12: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和平税务
标题: 天津和平税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讯(2023年?总第四期)第35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Q4NjcwMQ==&mid=2247526403&idx=1&sn=9b455c02abe8c24cb4d1d9ef50caf0dd&chksm=9f4025c1a837acd7c709e5763c38d6239b18b09b98d90b9ce9bd699eff68c5390065da679de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7 16:55
二维码: -
【税费优惠政策通讯 总第四期】
(2023年 第35期)


【本期税费优惠要点】
【1.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
【2.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1.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具体政策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政策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0日


【2.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内容

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具体政策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政策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现将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本公告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三、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注减税标识。

1.国产挂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即减税标识)。

2.进口挂车:汽车经销商或个人上传《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即减税标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和个人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减税标识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信息传送给税务总局。

(三)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

四、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标注挂车减税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保证车辆产品与合格证信息或者车辆电子信息相一致。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企业和个人,经查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9月22日


长按关注
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507_169959092675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