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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吗?任职单位发放时需要先并入工资收入中进行代扣代缴申报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符合免税规定的生育津贴,应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进行申报,同时将符合标准的生育津贴填入免税收入项,在减免事项附表【免税收入】界面补充完善免税事项名称等内容,即可按政策享受免征。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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