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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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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 15: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榆林税务
标题: 榆林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jcwMzA2Mw==&mid=2649810401&idx=2&sn=aff0851fe7b2be231f65a9c48976c0a7&chksm=82c22e59b5b5a74fd6a4c8f3a6d5cf08d575a06b70613002b36a89612263f2be403e7493eae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1 16:40
二维码: -

榆林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了,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不要错过时间。
一、参保缴费范围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下列人员:
1.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
4.自谋(自由)职业者;
5.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我市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以上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为4079.4元,缴费比例为8.7%;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
在职人员:4354.92元/年。
退休人员(已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96元/年。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公布执行后,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随之调整。
三、缴费方式
已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及金额缴费。对缴费数据有疑问的,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办理费用核定更正后再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缴费。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地参加职工医保,到各县市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费用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缴费。
四、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
01
微信扫描下方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二维码,或微信中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缴费即可。


02
支付宝搜索“陕西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医保缴纳”,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缴费即可。

03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缴费”和合作的商业银行等渠道缴费。

2.线下缴费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参保经办机构同级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社保费窗口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缴费;也可以通过合作商业银行的网点柜面、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五、缴费票据
1.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APP等第三方缴费的,电子订单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于缴费完成后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或者搜索“陕西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并下载打印加盖税务部门电子签章的《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2.缴费人通过开办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缴费的:
(1)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商业银行开具《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2)通过商业银行自助机具(含E终端、ATM机、智慧柜员机等)缴费的,开具缴费小票,或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3)通过商业银行网上渠道(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可以作为缴费依据,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3.缴费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现金缴费的,税务机关出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在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助机具缴费的,开具缴费小票。
以上所有方式可以在缴费成功3日后,在本人参保地办税大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六、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以往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等特殊缴费业务的,须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办理费用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缴费。
2.超过集中缴费期且断缴职工医保超过三个月及其他未按全年申报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重新核定医疗保险费,再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缴费。
3.目前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托管的人员,可选择继续以该公司为单位在原医保经办中心参保缴费,也可自主选择到各县市区医保经办中心参保缴费。
4.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医保费后,如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持单位用工合同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申请退回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如在参保缴费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参保地医保和税务部门联系。
县市区医 保
税 务
市本级
0912-36876100912-6668195
榆阳区0912-3231955
0912-3525275
0912-3533906
横山区0912-7619497
0912-7617039
神木市0912-8390457
0912-8320538
府谷县0912-8710266
0912-8807951
定边县0912-4217434
0912-4220220
靖边县0912-4846063
0912-4648203
绥德县0912-5815583
0912-2351807
米脂县0912-6213582
0912-6239877
清涧县0912-53126400912-5212898
子洲县0912-79518360912-7386019
吴堡县0912-65215010912-6510133
佳 县0912-6723811
0912-6722283
0912-673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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