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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税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讯(2023年 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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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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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 13: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和平税务
标题: 天津和平税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讯(2023年 第31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Q4NjcwMQ==&mid=2247526288&idx=1&sn=88bc82add5ddbaed0c73d1f381be298a&chksm=9f402a52a837a3446c5e42b41a7a37b5c97357de2702dd1dae4e2462bfb338904e866b8d0e2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1 16:34
二维码: -
【税费优惠政策通讯】
(2023年 第31期)


【本期税费优惠要点】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政策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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