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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
哈萨克斯坦碳交易机制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碳交易收益模式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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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1-3 1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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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
标题:
哈萨克斯坦碳交易机制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碳交易收益模式浅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2 08:5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k5MjU5Mw==&mid=2656171994&idx=4&sn=094606212aa0f28b47c793db441487fd&chksm=bd4594e48a321df2300f9e6cf3de6b921c695f7feb2eb2da14657e0c34dda9289973929d6a91#rd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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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骞
碳排放交易系统(ETS)是一种基于市场的技术工具,自《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了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碳交易系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筹备。哈萨克斯坦是“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市场,自2013年起也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碳交易系统。本文对哈萨克斯坦的碳交易机制进行研究,并探讨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现有碳交易机制下的收益模式,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提供参考。
哈碳交易法律基础和市场概述
哈萨克斯坦2011年通过修订和补充《环境法》(“2011年修正案”)为碳交易系统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2016年又通过了《环境法》的修正案(“2016年修正案”)以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法规并改进MRV(监测、报告与验证)制度和碳交易市场。2018年进一步通过了新的修正案(“2018年修正案”),引入基准法和配额有偿拍卖额模式。
哈萨克斯坦的碳交易市场由一级和二级市场组成。国家碳减排计划通过一级市场将碳配额分配给市场参与主体。在二级碳市场,碳市场参与主体通过直接交易或商品交易所相互买卖碳单位。
一、市场参与主体
根据哈萨克斯坦《环境法》2011年修正案,电力、石油天然气、采矿、化工等行业年排放量超过2万吨CO2的设施为主要排放源,这些设施在生产运营前必须获得碳配额,否则禁止运营。而年排放量不足2万吨CO2的企业属于行政管理实体,这些企业无需分配碳配额,但须缴纳碳排放相关的税费。根据国际碳行动合作组织的数据,至2021年底,已有128个运营商下属的199个设施被纳入管制范围。
二、减排计划和目标
哈萨克斯坦现行碳交易制度主要经历了5个阶段,规定了各个阶段的排放额上限及为新建项目的预留额度,如表1所示。
三、碳配额的分配
1.一级市场
国家碳减排计划在一级市场通过免费分配或有偿出售(通常以拍卖形式)的方式将碳配额分配给市场参与主体。其中,免费分配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历史法
历史法又称“祖父法”,是根据减排企业的历史排放额度发放未来的碳排放配额。但这种分配方法的主要问题是历史排放高的企业往往会得到更多的配额。这种方法将随着制度的成熟被逐步淘汰。
(2)基准法
基准法是基于一定的基准和数据,更科学、准确地发放配额,鼓励企业减排达到某一基准线,因此可以做到“鼓励先进”,目前逐步被更多采用。
哈萨克斯坦碳交易市场在前两个阶段(2013年和2014-2015年)均采用历史法,基于历史排放量免费分配。在第三阶段(2018-2020年)引入了基准法,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分配方式,在当年度有76家企业选择沿用历史法,149家企业选择了基准法。在最近的第四阶段(2021年)和第五阶段(2022-2025年),已经全部要求采用基准法分配碳配额。
此外,虽然哈萨克斯坦国内法规允许设立一级市场进行碳配额拍卖,但截至目前,所有碳配额仍是通过历史法或基准法免费发放。
2.二级市场
哈萨克斯坦的二级碳交易市场是纯现货市场,无远期交易和其他衍生品。最初设置在哈萨克斯坦商品交易所(JSC),从第三阶段开始允许其他授权平台交易。目前哈萨克斯坦碳交易的主要问题是碳价较低,根据JSC公布的数据,在2021年8月的最后一次拍卖中,每个配额的平均价格约为1.1美元。由于碳配额的低廉价格,企业更倾向于低价购买碳配额,而不是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碳交易机制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收益模式
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光伏、水电等项目)主要通过参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组织的可再生能源竞拍,竞拍成功后与哈萨克斯坦电力公司下属的可再生能源金融结算中心签署固定电价的购电协议获取收益。根据哈萨克斯坦电力公司公布的竞拍结果,2021年竞拍电价如表2所示。
此外,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哈萨克斯坦环境法规定:任何经济部门开展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或)增加温室气体清除量的活动,都可以将其项目提交环境保护机构审议,以获得碳补偿批准和碳补偿额度。
可再生能源项目作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减排活动,在哈萨克斯坦ETS机制下,通过申请、监测、验证、批准等一系列流程,可获得可供交易的碳补偿额度,即碳单位。国际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等效减排量的计算方法:项目减排量=年发电量×电网排放系数。
根据绿色气候基金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2017年的研究成果,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全国72%的电力来自于燃煤发电,因此哈萨克斯坦的电网排放系数较高,折算约 0.844tCO2/MWh。以现有碳单位成交价格1.1美元/tCO2计算,可再生能源通过减排可获得的收益约为0.093美分/kWh。结合2021年可再生能源竞拍结果,即风电、光伏项目约3美分/kWh的中标电价,现阶段通过碳交易可使得可再生能源项目增加约3%的额外收入。
未来碳价趋势分析
如前文所述,哈萨克斯坦碳交易市场目前的碳价较低,制约了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该途径获取的收益水平。但随着国家碳排放计划的进一步实施,未来排放额度加速收紧,碳价上涨是大势所趋。以欧盟碳交易市场经验为例,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配额过剩等原因,欧盟的碳价在2013年一度跌至3欧元/吨,后经过市场改革、削减配额,至2020年已大幅回涨至20欧元/吨。近两年,随着欧盟2030气候目标的提出、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等原因,2022年欧洲碳价已暴涨至90欧元/吨。
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关于批准国家自主贡献”的法令草案,每单位的碳价格将从2021年的1.1美元上升到2026-2030年的每吨50.8美元。未来可再生能源项目可通过碳补偿机制取得显著的额外收益,大幅提高项目的财务收益水平,对推动项目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助力所在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结论
碳排放交易系统是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哈萨克斯坦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碳交易法律框架和碳交易系统。本文对哈萨克斯坦碳交易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基于现有的碳交易机制,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参与碳交易市场获得额外收益的思路,对未来潜在收益进行了展望,为“双碳”背景下,中企在哈萨克斯坦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海外投资提供参考。
(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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